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调研 > 正文

彭琳出席川、滇两省人大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改稿会并开展“七一”走访慰问活动

发布时间:2023-07-11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为持续推进泸沽湖保护协同立法工作,进一步深化共识,加快立法进程,近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琳率协同立法工作组与云南省人大在西昌就《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集中改稿、召开协同立法汇报会,并按照开展“七一”走访慰问活动的统一安排,看望慰问老党员。

  

  

  

  川滇两省人大协同立法工作组及相关部门、凉山州和丽江市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循上位法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按照“求大同、存小异”原则,结合两省泸沽湖保护工作实际,充分吸收两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各方反馈意见,从体例结构到每一项制度设计进行了充分讨论,逐条逐款逐项对两省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修改完善。

  6月28日,两省人大召开协同立法汇报会,彭琳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军号出席会议。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主持会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汇报了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云南省人大法制委主任马春文汇报了关于川滇两省开展泸沽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情况。

  彭琳表示,自今年3月启动泸沽湖保护协同立法工作以来,两省人大充分协商、联合调研,深入沟通交流,不断深化共识,有序推进了条例草案的修改、论证和审议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彭琳要求,四川省人大立法工作组要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凝聚立法共识,强化“一盘棋”思维,加强两地人大的紧密协作,加强立法协同,构建全社会、全湖区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切实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实效性,用高质量立法为加强泸沽湖协同保护和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期间,彭琳在西昌开展“七一”走访慰问活动,先后看望慰问了老党员曹同伦、陈显超、罗明光、徐光秀,并为部分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每到一处,彭琳都对老党员们致以崇高的敬意,送去党的温暖与关怀。他与老党员促膝谈心,亲切交流,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感谢他们为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希望他们保重身体、健康生活,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把红色基因传承下去。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凉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龙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领导同志参加立法汇报会,王俊、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云会参加走访慰问。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ldhd/202307/t20230703_444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