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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美好新愿景——聚焦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7-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强调“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这张年度立法“施工图”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事业贡献力量。

  今年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修改公司法、科学技术普及法、慈善法,制定金融稳定法、增值税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社会救助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一系列“重磅”法律案列入审议项目,标志着国家立法机关正奋力以强大法治力量凝聚改革发展共识,健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制度,以此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创新创造动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美好新愿景保驾护航。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强,经济体系必须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将“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确立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加以部署。

  根据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修改公司法,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金融稳定法、增值税法等税收法律,加快经济立法工作步伐,多措并举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提振市场信心,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其中,备受关注的公司法修订草案已完成二次审议,计划于今年8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

  此次大修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多方面作出完善,将为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打造更具活力的中国市场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2022年以来,受疫情冲击及内外部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金融风险逐渐呈现新的特征,部分领域的风险加速暴露,如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形势紧迫。

  据了解,金融稳定立法正在加紧推进,草案已于去年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在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处置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作为我国首部专门的金融稳定法律,各界对其出台充满期待。“金融稳定法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法治系统工程的重要一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付喜国十分关注草案中有关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风险的具体规定。他认为,金融稳定法应处理好存款保险机构与监管机构的关系,做好权责分配,保护好广大百姓、中小投资者、被保险人的利益。

  税收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经济杠杆作用。

  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近年来,我国税收立法全面提速。目前,我国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制定了法律。剩下的增值税等被外界称为“难啃的硬骨头”。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二审增值税法草案。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法草案于去年12月提请常委会初审。草案共6章36条,基本延续了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在应税行为的界定、征税范围的概括、视同销售的理解、混合销售的归纳、计税期限的简化等方面作了优化处理。

  草案在2022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业界热烈讨论。征求意见期间,中国人大网共收到178人提出的430条意见,另外收到来信9封。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规范立法授权,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与当前增值税政策规定做好衔接四个方面。

  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国内增值税收入4871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三成左右。今年一季度,国内增值税收入为21577亿元,同比增长12.2%。在财税业内人士看来,增值税立法完成,将对我国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提升发展新优势

  教育是立国之本,科技是强国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这是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部署。

  根据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塑造发展新优势,修改科学技术普及法、学位条例,制定学前教育法等。

  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新时代呼唤高质量的新科普法,近年来,陆续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修改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印娟今年两会期间提交了相关修法建议。她表示,修改科普法,要切实增强科普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培育高素质创新大军、弘扬全社会科学精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比翼齐飞,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凝聚起磅礴力量。

  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启动科学技术普及法执法检查,赴多地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实践对修法的新需求,以及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审议法律案做好充分准备。今年4月14日,由科技部组织起草的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立法工作正蹄疾步稳向前推进。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起点,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应强化对学前教育的法治保障。”全国人大代表陈静认为,制定专门法律,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对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全民素质具有重大意义。

  据悉,6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决定将该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标志着学前教育立法离我们又近了一步。

  推动农业强国建设,筑牢现代化强国基石

  “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所在的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深刻阐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的重大意义。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对粮食安全保障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这两部与推动农业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案进行审议。

  其中,酝酿呼吁多年的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迎来突破性进展,6月底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进行首次审议。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依托,粮食安全保障需要法治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农业大学校长吴德一直密切关注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立法进程,并在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加快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建议。“现阶段我国关于粮食安全保障的法律条文零散、笼统,不但有法律空白,还存在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吴德认为,法律草案应从保护粮食生产、精准粮食数据,强化人才培养,规划战略布局,明确政府职能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

  “衷心期望这部法律能够尽快通过并实施,为我国粮食安全筑牢法治保障。”吴德说。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将于今年12月进入二审程序。本次立法直面现实所需,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许多现实中悬而未决的问题——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引入财务公开、财务报告等制度;确认组织成员身份,不仅明确了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等基本考量因素,还就婚嫁、生育、抚养收养、政策性移民等特殊情形作出规定;明确了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经济权利,以及参与管理、监督权利等。

  值得关注的是,该草案在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8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中国人大网共收到7688人提出的2.3万多条意见,另外收到群众来信500余封。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专门发函向广西三江等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有关集体经济组织中妇女权益保护、成员确认、成员加入与退出、成员身份丧失,对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的职责关系做好衔接,对村改居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终止等方面。

  随着立法进入关键阶段,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代表对完善法律草案的关注度不断攀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到,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导致现实中在宅基地承包、集体企业分红、征地拆迁利益分配等方面权利冲突较频繁。他建议,此次立法对集体经济组织中成员资格的确定,应遵循历史、照顾现实,确立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则,平等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权利与其成员的财产权利,实事求是解决农民利益问题,让广大农民分享更多改革成果。

  保障和改善民生,共享发展新成果

  “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

  修改慈善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社会救助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今年的立法工作将精准发力出实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注入不竭法治动力。

  慈善,是实施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继去年初次审议慈善法修订草案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12月对修订草案进行二审。

  与现行慈善法相比,修订草案新增1章21条、修改47条,共13章133条。主要在体现慈善功能新定位、回应慈善发展新问题、优化慈善促进新措施、健全慈善监管新机制、充实慈善信托新制度等方面作了修改。

  “随着慈善法的修订,中国特色慈善之路的法治之基将进一步筑牢。”韩金峰、徐艳茹、刘正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表示,只有通过高质量立法的引领、激励和约束,才能真正发挥慈善事业的价值使命,与促进国家发展、提升人民福祉的需要相向同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践。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因此,社会救助法的制定出台吸引了社会各界众多关注。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已成立社会救助立法联系审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进立法工作。

  “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提出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多项内容,展现了人大立法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的坚定决心。

  青藏高原是我国乃至亚洲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区和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区域。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该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自此,青藏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有了更为有力的法治保护。

  紧随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脚步,6月底,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矿产资源法修法调研工作,重点围绕矿产资源法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本次矿产资源法修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听取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省市县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力求以高质量立法推动矿产资源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创造平安发展环境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

  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安排,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复议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等,为努力创造让人民群众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贡献法治力量。

  执行工作,作为司法程序的关键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建设。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于去年6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老赖”戴牢法律责任“金箍”;完善协助执行机制,建立律师调查令制度;强化执行监督,把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草案针对当前执行领域难点痛点,推动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的长效机制。这是我国首次专门立法保障民事强制执行,释放党和国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维护公平正义的强烈信号。

  今年12月,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将迎来二审,目前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深入各地调研,抓紧开展草案研究修改工作,将认真研究、积极吸收体现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

  立法工作计划中提到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也是外界高度关注的焦点立法项目。

  自1997年现行刑法生效后,随着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变化和预防、惩治新型犯罪的需要,我国已先后通过十一个刑法修正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曾参与了多个刑法修正案的立法工作,在他看来,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也必然反映在对刑事立法的期盼和要求上。他表示,每一个修正案都是对人民群众关切的积极回应,有利于刑法更好地发挥预防和惩罚犯罪的作用。

  如今,第十二个刑法修正案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它将反映人民意愿,汇聚人民智慧,它将承载着新时代发展需要,在人民的呼声中到来。

  立法规划是每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任务表”,透过这张任务清单,人们可以清楚了解到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准确把握五年立法工作的“着力点”。

  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专门提到,编制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未来五年立法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强调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使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更加接地气、顺民意。向各方面广泛征集立法项目,突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做好科学论证评估工作。研究梳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立法项目的结转研究论证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杨合庆表示,编制立法规划将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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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kgfb/202307/007f7b8a93514540a2e28ee0003850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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