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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华率队在遂宁开展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时强调:用法治力量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发布时间:2023-06-0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和川渝人大常委会第四次联席会议安排,5月31日至6月2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宋朝华担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分两个小组前往遂宁市、广安市开展《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称“条例”)执法检查。

  

  

  

  宋朝华率队先后前往遂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安居区海龙凯歌农文旅园区、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上达电子有限公司、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实地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地方政府便民利企、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企业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期间,执法检查组还对当地部分行业部门、企业进行了暗访检查。

  

  

  

  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遂宁、广安两市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通报了检查情况,部分省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了发言。

  宋朝华指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是服务大局的实际行动,是依法监督的生动实践,也是助企纾困的务实举措。遂宁、广安两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贯彻实施条例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氛围浓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值得肯定。同时,对标条例规定、先进地区一流水平和企业群众对良好营商环境的呼声期盼,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要持续用力推动条例深入贯彻实施,用法治力量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宋朝华强调,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优化营商环境是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必答题” ,是集聚发展资源要素的“先手棋”,也是帮扶市场主体的“长久计”。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推动营商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持续优化,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宋朝华强调,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吸引力、竞争力。要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化”、政策“透明化”、竞争“公平化”,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持续抓好中省市出台的各类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做到应放尽放、把该放的放到位,应降尽降、把该降的降到位,应享尽享、把该给的给到位。要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改进和简化审批模式,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高频事项“区域通办”,进一步打通审批“堵点”、扫清监管“盲点”、破解服务“痛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打造便利营商的法治环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宣传解读之“深” 促进条例“应知尽知”,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条例执行落地见效。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以实际成效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以营商环境之“优”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经济委副主任委员陈贵林带队在广安市同步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成员李凊、曾国勇、雷景新、刘勇刚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周传军、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黄斌陪同检查。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jdgz/zfjc/202306/t20230605_44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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