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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我省将适时制定或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

发布时间:2023-06-02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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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席茜)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关于全省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推动实施了多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省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呈现稳中向好趋势。

  “以规划编制为引领,优化生态保护格局。”调研报告指出,在各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下,优化配置生态空间,逐步构建起以沿黄生态带为重点,以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大别山三大山系为生态屏障,以淮河、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及干渠沿线、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沙颖河等生态廊道为脉络,以各类自然保护地及生态斑块为关键节点的“一带三屏四廊多斑块”生态保护格局。

  “以工程项目为重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目前,作为国家第三批试点工程的南太行工程已全部完工,对巩固太行山生态屏障、保障京津冀周边生态安全、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国家“十四五”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秦岭洛河项目,其包含的56个单位工程均已开展勘查设计,其中9个单位工程已进场实施,项目有序推进中。

  “以专项行动为依托,着力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破坏问题,开展黄河“清废”行动、“一废一库一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打击生态破坏问题专项执法等专项行动,清理整顿破坏环境问题,整治了一批风险隐患。目前,黄河干流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功能持续增强。

  “以执法监管为保障,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调研报告指出,我省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区、矿山管理、湿地保护、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出台了《关于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制定了《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强化对露天矿山的监管,加大对不履行露天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行为的打击力度。

  “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取得积极成效。”调研报告指出,两年来全省完成造林475.33万亩,森林抚育391.9万亩,国土绿化取得积极成效。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开展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截至今年4月,全省建立自然保护地345处,将95%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和80%的典型生态系统纳入到自然保护区范围,重点保护物种数量明显增加,生物多样性保护步伐加快。开展矿山恢复治理,五年来累计完成矿山生态修复72万亩,矿山修复取得积极成效。

  整体性系统性有待提高、多元化投入机制有待健全、科技支撑有待加强......尽管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成效并不稳固,生态系统总体仍较为脆弱,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不足,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态保护压力依然较大,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调研报告建议,要从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多元投入机制、推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强化执法监管和部门协同、加强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等方面发力,推动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新成效。

  其中,在加强法治保障方面,建议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地方立法,适时制定或修订湿地保护、林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加大黄河保护法、湿地保护法、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保护修复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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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席茜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3/05-29/158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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