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发布时间:2023-06-02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大网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秦皇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

  (202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秦皇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

  (202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决定

  (202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的决定

  (202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等四部单行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等四部单行条例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丰宁满族自治县坝上生态农业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丰宁满族自治县坝上生态农业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hbrd.gov.cn/system/2023/05/31/10115697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