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强率队赴成都市新都区、高新区开展工作调研
5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罗强率队到成都市新都区、高新区调研“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开展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共治格局情况。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五龙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桂湖街道人大代表之家、肖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川科道芯国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都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高新区和平小学和检察院等地,看望基层人大代表,与干部群众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代表“家”“站”等履职平台的建设运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和“我为群众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实地调研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司法保护推动构建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共治格局的情况。
罗强指出,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实际行动深化主题教育的重大战略举措;又是全面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各级人大代表要“竖起耳朵”贴近群众,充分发挥集民智、聚民心、解民忧、暖民心的作用,多做“雪中送碳”的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引导代表立足本职岗位,将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罗强强调,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统筹兼顾、集成发力,充分发挥省市县乡四级力量,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特别程序和特殊保护制度,构建共治格局,形成工作合力。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聚焦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等重点群体,强化与未成年人接触的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强化保障、加强监督,尽快修改完善《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推动有关规定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保障;依法行使人大监督职权,推动政府、法院、检察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决遏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郑东风,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天福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dygz/202305/t20230517_44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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