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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仪代表:加快新业态灵活用工立法进程

发布时间:2023-05-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口已达两亿人左右。灵活就业成为稳就业的重要举措之一。“现行法律并未对新业态用工进行明确的规定,建议加快立法进程,在现行劳动法中增加专门章节予以特别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海仪建议,尽快对劳动法进行修订,增加有关新业态用工的劳动关系认定、劳动者权益保障、算法规制等内容。

  “灵活就业带来的劳动者权益缺乏保障、配套服务政策不够完善等问题不断凸显,不利于保障从业者合法权益、推动就业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陈海仪经过调研发现,目前,在灵活用工方面还存在劳动关系认定难、群体权益保障难等问题。同时,部分行业税收监管与灵活就业新形态不相适应,群体收入差距过大。配套服务政策未能充分激发灵活就业劳动者潜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陈海仪建议确立“双保护”的立法原则,建立劳动关系“三元论”认定标准,并据实认定劳动关系标准。在劳动法中设专章明确建立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包括基酬保障、休息休假保障以及社会保险保障。与此同时,规范平台算法规则,明确规定平台企业必须优先保障劳动者权益,合理设定绩效考核标准,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并明确新业态劳动者管理平台建设及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朱宁宁)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305/f4d90777eaef47d49cc707a1242156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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