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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执法检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人大网

  为全面了解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深入查找影响法律实施的症结问题,督促法律实施主管部门落实法律责任,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在我区贯彻实施,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定于2019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全面了解法律实施的情况和存在问题,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对我区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及时归纳、整理后上报执法检查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803856 传真:0771-2803856
邮箱:rdnw@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xrd.gov.cn/html/art166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