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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新时代北京人大工作新篇章——市十六届人大各专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3-24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市十六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常委会中心工作,坚持以首善标准,推动宪法法律有效实施,认真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责,充分发挥委员代表作用,精进不怠、踔厉奋发,不断提高履职政治水准和专业水准,以高质量履职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效能,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奋楫扬帆扎实推进人大监察司法工作

  立足新时代,扬帆正当时。新一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紧扣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做好监察司法领域的4项立法工作、6项监督工作,加强代表工作,全面加强专委会自身建设,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立足职责担当作为,加强立法守护平安北京

  推动加强反恐防恐体系建设,维护首都城市安全稳定。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事关国家安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平安北京建设的必然要求。监察和司法委将协助常委会起草审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列入立法计划,并对本市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深入开展调研,推动反恐法治建设更进一步。

  推动修改非机动车管理条例,锚定群众“身边小事”持续发力。非机动车管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更关乎首都交通综合治理水平的提升。监察和司法委对修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行立项论证,进一步满足安全管理需求,有效应对用于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频发、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比重居高不下、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多起火灾伤亡事故、社区(村)充电设施建设不足等突出问题,守护人民群众安全。

  全面梳理立法需求,服务保障常委会工作。监察和司法委将按照常委会统一部署,全面梳理公安、国安、司法行政等领域的立法需求,做好调研论证及项目引导,为编制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提供参考意见。

  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深化对司法工作的全面监督

  将人大监督的压力转化为“两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动力。监察和司法委将围绕全市法院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持续推动金融审判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情况,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金融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加强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打造首都特色品牌,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融合履职,更好服务保障首都发展等情况,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持续跟踪监督问效。坚持审慎稳妥、依法有序原则,监察和司法委将与市监委积极沟通,主动对标对表全国人大的有关程序和做法,适时推进人大对监委专项工作开展监督。聚焦“四问该不该”,以“年审+季审”为抓手,对部分对口联系单位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提出有针对性的初审意见,切实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质量和效益,管好百姓的“钱袋子”。监察和司法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23年将以专题调研、听取汇报等形式,对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非机动车执法检查、未成年人审判、未成年人检察等相关议题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高擎“利剑”,让法律真正“落地生威”。

  开展“八五”普法决议中期检查,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中央和本市“八五”普法规划的有效实施,监察和司法委将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与市司法局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决议的中期检查,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守法普法氛围。

  高标准做好代表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畅通民意“连心桥”,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监察和司法工作是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更是社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监察和司法委坚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完善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坚持学用结合,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监察和司法委将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一是“以学促干”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在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小班制、专题化”代表履职学习,组织开展金融审判、经济犯罪检察等专题培训。二是继续做好规范市人大代表关注司法案件行为相关工作,与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一同做好对新一届代表的宣传培训工作。

  坚持务实重行,保障闭会期间代表作用发挥。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监察和司法委坚持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对监察司法方面的35件代表建议进行分析定性,根据代表集中关注的金融审判、经济犯罪检察问题,结合听取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二是牵头成立司法代表小组,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优势,积极组织代表参与监察司法领域的立法、监督工作,确保闭会期间代表在人大监督司法工作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展现人大监察司法责任担当

  提高政治能力,筑牢思想根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察和司法委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把“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进行。监察和司法工作政治性、敏感性强,监察和司法委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将持续发挥分党组把关定向作用,制定完善分党组工作细则、专委会工作规则,做好分党组和专委会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增强专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观念。

  加强党建引领,完善办公室机关建设。持续加强专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提升业务工作质效,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提高参谋服务保障水平,确保依法有序开展人大监督监察工作。

  做好联系沟通,全面落实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监察和司法委将持续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部署要求,坚持审慎稳妥、依法有序开展人大监督监察工作。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征求意见、执法检查及来京调研等相关工作,健全与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强与对口部门协调联络,办好对口部门工作联席会;加强对各区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做好与各区人大的工作协同,办好市区人大监察司法工作会。同时,依托年度立法监督议题,学习借鉴各省区市人大监察司法领域先进经验,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贡献人大监察司法力量。

  

  市人大财经委(财经办、预工委)

  以新作为推进新时代财经工作新发展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十六届人大届首之年。市人大财经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创新立法监督方式,扩大人大代表参与财经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同时,重点抓好5项立法、3项监督任务,不断提高人大财经工作质效。

  把握新时代首都发展特征,推进财经立法稳步前行

  服务发展大局,提高依法审计水平。为加强审计监督,更好发挥审计“经济体检”的作用,将开展《北京市审计条例(修订草案)》立项论证,从立法的实用性、先进性角度研究修订方向,在开展一致性修订的基础上,注重吸收北京市近年来审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讨论通过财经委员会关于修订审议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会议进行一审后,配合市人大法制委做好条例(草案)后续审议修改工作。

  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做好财经重点领域立法前期调研,做好制定《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条例》、修订《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立项论证。加强民生相关领域调研论证,开展家政服务业、粮食安全保障、智能网联汽车立法调研论证,并做好财经领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紧扣财经领域重点工作,增强计划预算监督实效

  坚持规划引领,增强经济监督工作实效。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书面)。抓好重点项目跟踪监督,对重点(部门)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常委会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加强计划执行与政府投资衔接,听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做实做细“季审”,推动计划预算监督提质增效。围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3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202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提前做好财经委相关初步审议审查工作,并计划4月听取一季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10月听取一至三季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经济运行、税收情况的报告,拓展人大计划预算监督广度和深度。

  在深化预算监督方面,还将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本市政府债务情况报告。市人大财经委还将加强“年审”工作,听取市财政局关于财经委员会对口政府部门预算初审情况的报告。配合计划预算初审听取其他部门报告,并对2024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和计划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初步审查。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坚持全口径、全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定期听取和审议四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有关专题报告,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监督实效。夯实制度保障,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国有资产监督五年规划(2023-2027),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聚焦发展重点,助力构建新发展经济格局。为助力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培育更具优势的数字产业集群,将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情况,督办关于“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议案。同时,为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经营者发行、兑付单用途预付卡相关行为,将开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注重守正创新,开创新时代财经工作新局面

  增强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为更好地加强和规范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健全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2023年将在开展前期调研后,审议“修改《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议案,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财经委的审议结果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切实提高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实效。

  加强服务代表和监督顾问工作保障。认真筹建好第十六届人大财经代表小组,协助选聘好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计划审查)监督顾问,并制定财经代表小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财经代表小组业务培训,参与全过程预算绩效评估评价工作。做好财经类代表建议分析和督促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以及代表年中活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前代表集中视察活动、与市政府负责人专题座谈等工作。同时,持续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化,加强向市人大代表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工作。

  推进市人大财经监督平台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十四五”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发展规划建议》的要求,编制《北京市人大财经监督平台建设和使用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进人大财经监督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人大预算监督基地(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建设,实现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在新起点的新突破,提升人大财经预算监督实效。

  积极开展相关业务沟通交流。加强同相关部门及区级人大联系,召开财经对口政府部门工作联席会及市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重点走访财经对口政府部门,研究协商有关重点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工作,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做好基层联系点各项工作,并组织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业务培训。

  强化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开展好分党组工作,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常委会统一安排,适时成立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党组,修订分党组规则。按要求向常委会党组报告工作,对开展财经委立法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同时,财经办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集体学习制度。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推进新时代教科文卫事业繁荣进步

  心怀“国之大者”,情系百姓心声。2023年,教科文卫委员会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立足全国文化中心、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聚焦首都教科文卫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委员代表主体作用,坚持首善标准,积极履行立法、监督等各项职责,推进5项立法、5项监督工作,办好议案建议,为首都教科文卫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

  紧盯立法需求,立足长远打造科技之“翼”。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北京市急需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教科文卫委将协助常委会审议《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重点从强化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科技创新功能区建设、推动高精尖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对上位法的最新规定进行细化补充,破除当前制约本市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并根据实际需要为后续创新改革提供前瞻性制度保障。

  加强立法调研,推进网络视听行业的规范化、法治化。教科文卫委将通过出台地方性法规对网络视听行业进行规范管理和促进引导,解决网络视听领域高速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北京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制定《北京市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把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规范管理新业态新场景新应用、促进行业乱象治理和行业发展等作为重点。

  抓好贯彻落实,执法检查保护城市“脊梁”。为宣传和推动《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教科文卫委将协助常委会对其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中轴线保护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保护管理措施的落实、中轴线的传承利用等情况,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作好精准衔接,保障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顺利落地。同时,通过执法检查引导公众学习了解条例,关注和参与中轴线遗产保护,提高中轴线文化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发挥代表作用,推进科普工作稳步向前。教科文卫委将紧盯科普法修改进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办理人代会交办的加快《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法规案,围绕法规案提出的具体意见建议,认真组织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工作。

  在完善制度补短板中守护健康北京

  聚焦预防为主和社会共治,立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针对本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教科文卫委将根据上位法修改进程,协助常委会审议《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并做好与《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的衔接,重点从建立健全传染病社会共治责任体系、明确和细化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完善监测预警和疫情报告公布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

  围绕医疗卫生突出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安全运行。本市医疗资源丰富,但医疗纠纷问题不利于医疗救治活动开展。教科文卫委将围绕《北京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立法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完善以医疗保险为基础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细化第三方调解的相关规定、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工作的管理等内容,开展立项论证。《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为加强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2021年常委会修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将相关改革发展成果予以固化。2023年教科文卫委将协助常委会检查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围绕统一呼叫号码和统一指挥调度、院前医疗急救与非急救医疗转运分类服务及管理等情况,进一步推动新修改条例贯彻落实。此外,还将就修改《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开展调研。

  在回应诉求谋发展中推动首都教育事业新发展

  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及时修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016年以来,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了多次修订,本市实施办法制定于2006年,部分内容已不符合当前改革发展实际需要,应作出相应修改。在2022年修订调研论证工作基础上,教科文卫委拟围绕修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本市民办学校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差别化扶持,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监管、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等内容,对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开展立项论证。

  围绕义务教育“出卷开考”,开展监督推进“双减”落实。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教科文卫委将重点围绕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目标,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水平,促进首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开展监督,确保“双减”工作走深走实。

  瞄准托育需求持续发力,监督检查确保“幼有所育”。2023年教科文卫委将对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围绕健全托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加强综合监管,多元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强化专业人员等要素支撑,营造托育服务良好发展环境等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在履职尽责中确保教科文卫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增强监督刚性,高质量做好对口部门预算初审工作。教科文卫委将按照常委会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精神,按照“四问该不该”的要求,开展对口部门2024年预算初审工作,对科技创新、传染病防治、中轴线保护、院前医疗急救、“双减”工作等方面经费使用和绩效目标情况等进行重点审查。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联系委员代表工作机制。结合相关立法监督项目,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家站平台及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便捷方式,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独特优势。同时,做好新一届教科文卫领域代表小组组建工作。

  坚持服务导向,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教科文卫委将进一步发挥好办公室作为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服务保障作用,合理安排委员会会议和各代表小组活动。发挥委员代表专业特长,组织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专题培训班,用服务高质量保障代表履职高质量。

  “既要重过程,也要重结果”,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教科文卫委将切实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重点工作的整体统筹,围绕委员代表广泛关注的问题,密切联系代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主动回应代表和群众关切,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并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

  书写新时代人大城建环保工作新篇章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聚焦全市工作大局和常委会中心工作,今年将重点抓好“四个促进”,统筹“三个坚持”,完成4项立法工作,推动5项监督工作,开展3项代表工作,奋力谱写北京人大城建环保领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篇章,以高质量履职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坚持“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把牢人大城建环保工作政治方向

  抓好“四个促进”,即做到“看城建环保委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以党建促进提高专委会委员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以党建促进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的自觉性;以党建促进提升城建环保办干部的价值观、政绩观、权力观,提振精神状态;以党建促进提高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质效,将党建与业务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统筹“三个坚持”,即坚持发扬专委会“特别讲政治、特别敢战斗、特别勇创新、特别能奉献”的工作作风;坚持巩固办公室“讲政治、讲首善、讲法治、讲学习、讲服务、讲团结”的工作原则;坚持推进支部“红色法治先锋”创优工作。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解决城市治理突出问题

  锚定“双碳”战略目标,推动建筑绿色发展。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碳”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绿色北京战略,将协助常委会对《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草案进行审议,以法治力量推进建筑业低碳绿色发展。拟明确建筑绿色发展的基本内容,明晰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完善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及相关财政、土地支持政策等。

  聚焦群众关切重点问题,完善城市供热采暖服务。结合办理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交办的“关于制定《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条例》的立法议案”,对2010年起施行的《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开展立项论证,加快推动全市供热行业由保障型向服务型转变。聚焦社会普遍关切,条例拟设立的制度和措施主要有:探索供热单位准入退出和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健全“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全口径”管理机制,完善供热价格调节和供热行业综合服务评价管理机制,强化供热采暖设施更新改造要求,探索分户供暖路径,建立绿色低碳、智能化供热系统。

  落实“全生命周期”理念,夯实房屋建筑安全法治基础。对《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立项论证,重点解决房屋使用安全责任落实难、违规行为执法难度大、危险房屋治理难和农村房屋管理难等突出问题。结合2011年实施的《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新设立的制度和措施主要有:建立市区街(乡镇)三级管控治理体系,把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理念落到实处;明确执法流程,完善调查取证机制等;明确高层幕墙管理相关规定;细化农村房屋使用管理规定。

  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对道路运输条例开展修改论证。结合近年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以及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等,将调研论证条例修订工作,确保条例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

  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动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一张蓝图干到底”。协助常委会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根据市委关于“要落实好城市总规实施第二阶段重点任务,落实减量发展,守住战略留白”等要求,重点了解各级各类配套规划编制实施情况、重点功能区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以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等,推动总规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落实“两山”理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协助常委会连续第八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继续指导16个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完善环境报告制度。落实市委关于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要求,将重点听取本市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整体情况,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上一年度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等。

  聚焦“三个优先”,推动打造“绿色出行”新模式。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市“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关于“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发展理念,统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发展绿色交通”议案办理,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绿色交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将重点关注交通出行结构、运输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提升情况,推动构建更加绿色、清洁、低碳的城市交通体系。

  此外,立足统筹协调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与城乡建设发展,将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2022年《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加强跟踪监督工作,持续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历史文脉传承、人居环境改善。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监督对口政府部门2024年预算初审工作,看好人民“钱袋子”。将听取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交通委等五个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研究提出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城市发展更加符合群众期盼

  落实“高质量办理”,做好代表建议综合分析和督办工作。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提出城建环保领域建议151件,占全部建议总数的20.8%。将认真分析建议内容,提出督办工作方案,推动建议办理与立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加大代表反映重点问题的解决力度,更好满足民生需求。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组织成立城建和环保两个代表小组。突出代表专业优势,邀请代表小组代表深度参与城建环保领域立法调研、论证起草、专项工作报告审议、预算审查等工作,列席专委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更好汇集民意民智。

  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在专委会层面探索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基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要求、强化立法实践基础、提高委员积极性、有助于法规实施后的质效评估等四点考虑,拟在专委会层面设立专业领域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好发挥“五个功能”:即立法领域存在问题的搜集功能、立法需要靶向施策的研究功能、联系专业领域委员代表群众的联络功能、委员代表带头宣法普法功能,以及检查法规实效的监督评估功能。

  

  市人大农村委

  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凝心聚力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年、市十六届人大届首年,市人大农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有关“三农”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要求,立足北京市情,体现首都特色,主要就4项立法任务、2项监督任务依法履职,为首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和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届首之年的首要任务和中心工作,重点抓好四个层面的学习。一是农村委员会分党组学习,坚持把学习二十大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并传达学习好中央、市委、常委会党组相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二是农村委员会学习,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在每次会议召开前组织专题学习,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常委会相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三是农村代表小组学习,邀请专家讲座,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四是农村办党支部学习,通过座谈会、支部学习、主题论坛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人大“三农”工作。

  聚焦重点领域,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守好“三农”基本盘,全面推进首都乡村振兴。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1年开展了《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立项论证,并作为结转审议项目在2023年推进审议工作。在后续起草审议过程中,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上位法相关要求。坚持立足市情农情,推动解决制约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问题;明确立法主线,促进走好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辐射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立法工作,推动北京农业农村现代化。

  打好动物“防疫针”,筑牢公共卫生安全网。动物防疫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也关系到首都都市型养殖业发展和种业之都建设。北京市外埠输入动物和动物产品量大,动物防疫在管理体制机制、动物和动物产品全过程安全监管等方面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亟需健全的动物防疫法律制度体系。2021年以来,连续两年开展《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立法调研,就健全动物源性产品可追溯监管机制等重点问题征求了多个区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专家、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2023年将对照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正在修订的畜牧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紧扣促进养殖业发展和畜禽种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目标,聚焦首都超大城市动物防疫的主要问题,充分研究论证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形成完善立项论证报告,为后续起草审议奠定基础。

  抓好森林资源管护,构建绿色生态屏障。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0年7月,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施行,其中如林长制、森林防火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考核机制等,尚需在《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进行配套制度细化。此外,非林地上林木采伐管理等制度尚有待通过修改条例规范和完善,以提高管理效能。2021年开展了《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2023年将继续立足北京实际,着眼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条例立项论证,明确核心条款,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做好全域水城建设,共享河湖水环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河湖水环境改善,人民群众对美好水生态水环境的向往,以及亲近自然、体验水感的高品质生活需求日渐增多,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加强滨水空间生态保护多样化,围绕保障市民规范、安全、有序参与亲水活动,解决水上活动需求诉求高、水上活动风险大等问题,2023年将在本市河湖保护管理实践的基础上,梳理总结《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长期河湖管理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同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代表、专家、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调研报告质量,夯实后续修法基础。

  紧扣“三农”主题,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发展绿色产业,助力林下生“金”。目前全市集体林地面积达到1500余万亩,平原地区新增200多万亩生态林资源,保护好、经营好森林资源尤为重要。建立首都特色林下经济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引导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林下经济产品品牌等,对农民绿岗就业和生态增收都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将根据市人代会代表所提议案,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着力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在首都林下“落地生金”。

  活用“加减乘除”,壮大集体经济。跟踪监督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共同富裕”相关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结合2022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代表的议案审议意见,从四个方面推动集体经济向前发展。一是围绕顶层设计做“乘法”,夯实集体经济发展根基;二是聚焦产业升级做“加法”,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三是紧扣要素供给做“除法”,破解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四是坚持精准减负做“减法”,推动集体经济轻装前行。

  汇聚同心力量,共谱乡村振兴首都新篇章

  组织农村代表小组活动。为贯彻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及2023年农村委员会及农村办公室全年重点工作,便于组织和开展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按照农村代表小组活动规则,形成2023年农村代表小组活动方案,围绕专项学习、专题调研及专题考察等三个方面开展活动,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贡献力量。

  组织安排市人大代表专题培训。为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工作,结合常委会和专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农村委员会委员、农村代表小组成员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新型集体林场建设等开展小班制专题培训。

  高标准做好代表工作。结合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中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按照分层分类督办的总体要求,制定建议督办工作计划,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另外,配合财经委员会完成2024年农口部门预算初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外省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考察、交流及意见征求等工作。

  

  市人大民宗侨外委

  法治护航民宗侨外工作高质量发展

  凝心聚力启新程,接续奋斗谱新篇。2023年,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高质量完成4项立法工作、6项监督工作,积极做好对外交往和代表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

  从新时代首都发展全局进行谋划,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聚力“两区”建设,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两年多以来,北京纵深推进“两区”建设,跑出了北京“加速度”。今年,民宗侨外委将采取市、区人大联动检查的方式,委托自贸片区所在的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持续推动北京“两区”建设。与“两区”建设“一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受常委会委托,民宗侨外委将跟踪监督市政府关于纵深推进“两区”建设,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助力首都开放型经济发展。

  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立法,进一步优化首都涉外营商环境,加强涉外服务和管理,增强外资企业信心,鼓励和促进外资企业在扎根北京发展中实现自身新发展。同时,针对开展外商投资地方性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深入开展立法调研,重点关注健全促进外商投资体制机制、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以及明确落实项目核准备案、信息报告、行业许可取得等情况。开展《北京市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条例》调研论证,进一步固化和完善常态化办会机制,提升服贸会国际参与度、办会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保障服贸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积极推动机制化交流活动,开创对外交往新局面。立足职责使命,持续拓展对外交往工作渠道,积极参与涉外经贸活动,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平台,结合外商投资立法宣介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吸引跨国公司落户北京,促进本市国际经贸合作。并积极开展与外国地方立法机构交流对话,不断促进中外地方经贸旅游文化等交流与合作。将继续协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部门,做好相关对外交往工作。

  凝心聚力,推动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取得新进步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将会同市民宗委等部门,在2022年开展民族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调研论证,重点确定立法的总体思路、聚焦的主要问题和制度设计以及工作步骤等,着力为首都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受常委会委托,对市政府研究处理本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进行集中视察,全面把握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凝聚宗教工作强大合力,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将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北京宗教工作的报告,重点听取强化对宗教界的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支持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开展北京市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若干问题的调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与开展相关监督工作相结合,走访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文化研究会等,广泛与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适时组织委员代表赴外省市学习考察、借鉴经验,了解和总结本市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北京宗教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果,并针对存在的若干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

  做好侨胞访问交流接待工作,推动人大侨务工作向前发展。将继续协助全国人大华侨委、国侨办和市侨办等相关部门,做好港澳海外侨团回国来京访问交流工作。积极争取和配合外交部、全国对外友协等部门和组织安排,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华人华侨助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外商投资立法调研,加强与港澳台侨胞的交流,广泛听取对优化北京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夯实外商投资立法的工作基础。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港澳台交流工作及参访团来京考察交流工作,拓展人大交流的渠道和内涵。

  高标准做好代表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让代表满意、人民放心,提高议案建议工作质量。按照“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做好建议督办工作,将对口单位承办的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进行整理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做好常委会主管领导重点督办和专委会分类督办建议工作。同时,加强与提建议代表的沟通交流,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解决代表反映的重点问题,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立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吸纳代表建议的相关内容。

  做好新一届代表履职培训,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组建新一届民族和侨外代表小组,组织新一届专委会和专业代表小组开展代表小班制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工作中。采取集中授课、实地调研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还将搭建专委会和代表小组履职服务平台,及时推送信息,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强化履职尽责,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将探索建立人大民宗侨外工作顾问专家库,结合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要求和专委会工作需要,及时修订民宗侨外委员会分党组、民宗侨外委员会、专业代表小组及民宗侨外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制度。

  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工作,画好民宗侨外工作“同心圆”。民宗侨外委注重做好各方面联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向全国人大民族委、外事委、华侨委的请示和汇报,参加其组织的学习班、培训会等,听取工作指导意见;加强与区人大有关工作机构的联系联动,共同开展工作调研,加大推动工作力度;密切与外省区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的联系,视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座谈交流工作经验;做好与对口部门联系工作,加强与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对口部门、市政协对口委员会、相关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深入了解情况,加强请示配合,强化工作协同。协助常委会做好对口联系政府部门2024年度预算草案及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工作。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

  强化新时代首都社会建设领域法治保障

  2023年是新一届社会建设委员会履职的开局之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要求和市委部署,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不断加强等社会建设领域主要目标任务履职尽责,重点抓好5项立法任务、3项监督任务,为新时代首都发展贡献力量。

  服务首都发展大局,巩固新时代首都发展法治基础

  织密“安全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2022年11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23年将结合常委会审议情况,针对补充家庭保护内容、发挥学生组织作用等内容开展专题研究;进一步征求三级人大代表意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完善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协助做好第三次审议和表决工作。

  健全社区治理,激发群众自治活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21年通过了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立项论证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列入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民政部起草的修订草案稿已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委将按照主任会立项论证意见,及时跟进上位法立法进程,协助做好法规调研和修订草案稿起草工作。

  提升防控能力,完善首都应急保障制度。为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规进行修订。该项目立项论证报告已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原实施办法更名为《北京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原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第一次审议。社会委将密切关注上位法立法进程,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法规调研和修订草案稿起草工作。

  聚焦家庭教育,助力家庭责任落实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推动上位法实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将积极对北京市家庭教育促进立法进行立项论证,并于后续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

  创新集体协商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相关规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完善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将积极推动开展修改《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立法调研,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聚焦民之所需所盼,提升新时代人大监督质效

  破局“就业难”,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本市劳动关系领域面临诸多新情况,如用工主体和用工方式多元化,劳动关系差异性特征突出等。为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常委会拟于下半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保障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社会委将协助做好前期调研和相关保障工作。

  看好“钱袋子”,构建预算监督全覆盖长效机制。根据本届社会建设领域预算监督全覆盖的工作计划,将对重点部门预算和重点工作进行预算初审,并继续组织委员、代表参与部门预算编制和绩效执行监督工作。

  精准“微治理”,打通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接诉即办工作是首都基层治理的重要品牌。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开列问题清单25项,市政府已经按照监督工作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方案。2023年将协助常委会就条例贯彻落实和审议意见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督促市政府提交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服务代表履职,推动解决民生所需。审议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制定〈北京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议案》,及时与议案领衔代表沟通,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项论证和妇女代表小组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做好社会建设领域代表建议分析工作,会办“关于增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的可视化、透明度,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的代表建议。办理“关于调整和修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关于将修改《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列入北京市人大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的政协提案。

  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着力提升履职实效。组建新一届妇女代表小组、体育代表小组和老龄工作代表小组,召开代表小组会议。组织各代表小组成员参与修订《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北京市家庭教育促进立法立项论证、修改《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参与促进就业创业监督工作,对民生领域“十四五”规划中期落实情况开展调研。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支持各位代表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参与立法、监督项目。

  落实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夯实社会建设民意基础。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参与社会建设领域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对社会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立法、监督项目,利用三级代表联络机制,广泛征求意见,提升立法监督工作质效。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委员和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拓展和夯实社会委的履职基础。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聚力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队伍建设。对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加强理论学习研究,组织开展社会建设领域专题培训,调整完善专委会信息周报。落实好分党组政治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完成好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社建委工作机构支部建设,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和内容,激发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每月开办社会建设党支部“专家讲坛”,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深化交流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召开对口联系单位联席会,通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2023年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部署落实;召开十六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联席会,通报本届主要工作任务、2023年工作计划和市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联动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立法、监督的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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