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工伤保险是为应对工作过程中的伤害风险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所有遭受职业伤害的社会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经济和服务保障。如何创新工伤保险制度?如何才能更好地保障灵活就业者、退休再就业者权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就上述问题接受了《法治日报》记者采访。
“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迫切需要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唯有如此,才能为所有劳动者提供可靠的职业风险保障。”郑功成说。
“必须直面现实,让工伤保险制度回归初衷。”郑功成主张以社会劳动概念替代传统的劳动关系,创新工伤保险建制理念。
具体而言,要以满足社会劳动者职业伤害风险保障需要为出发点,打破以传统的正规劳动关系作为参保要件的准则,代之以普遍覆盖的社会劳动者工伤保险。同时,还要打破对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承保风险的时空限制,进而将工伤保险制度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精准定位,将承保风险逐步从现行范围扩展至保障全体社会劳动者的职业伤害风险。
郑功成建议,尽快修订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展至所有的社会劳动者,特别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职业风险较高的一线产业工人。
“无论有无劳动关系,均应尽快将灵活就业者、新业态从业者、建筑业农民工等无工伤保障的城镇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同时要将退休返聘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让返聘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郑功成说。
基于土地承包越来越集中化、农业经营越来越集约化的现实,郑功成认为,应当逐步将职业化的农业劳动者也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此外,还要彻底打破每个劳动者只能有一个劳动关系的限制,解决共享员工、有工伤保险的固定劳动者又兼职从事新业态工作等情形下的工伤保障需求问题。
郑功成进一步表示,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就业信息系统、创新工伤保险的经办机制并形成和相关部门的有效协同格局。
“总之,必须尽快全面研究新形势下的社会劳动者结构变化、职业伤害风险变化以及如何从战略上重新规划工伤保险制度安排的问题,突破传统就业格局下的固有思维,通过重塑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理念,适应时代需要调适具体制度安排,实现制度创新。”郑功成说。(朱宁宁)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303/97a24bdd7fdd45239036916d6d7aa0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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