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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计划、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人大网

  为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作用,进一步提升人大计划、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水平,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计划、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启动遴选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计划、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现就公开遴选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计划、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家资格条件

  计划、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以下简称审查咨询专家)是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聘请的,为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的专业人员。

  审查咨询专家人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诚实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在经济、财政、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等领域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实践经验;

  (三)具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经历,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五)热心参与人大计划、预决算审查咨询工作及相关活动。具有参与审查咨询工作的时间、精力和基本条件。

  二、专家职责

  审查咨询专家主要就下列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一)应邀参加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规划、计划、预算、预算调整、决算草案的初审工作,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二)应邀参加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相关工作,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三)应邀参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和组织开展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重大事项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活动,提出咨询意见建议;

  (四)应邀参与有关经济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建议;

  (五)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或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监督中的有关问题组织论证研究,提出研究报告;

  (六)为自治区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部门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七)其他。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的同志填写《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计划、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申报表》(见附件),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纸质件寄送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邮编:530022,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0号),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gxrdcjw@gxrd.gov.cn。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0771-8806227、15994340964;李文懿,联系电话:0771-8806227、18172301639。

  

  附件: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计划、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xrd.gov.cn/html/art176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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