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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促进环保人大“年检”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人大网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环保逐渐成为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履行法定职权,做好环保监督工作,特别是做好环保人大“年检”,成为新时代人大必须认真关注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以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为例,浅谈做好环保人大“年检”的几点思考。

  一、制订“年检”标准,让人大监督环保工作“实”起来

  自推行年度环境报告制度以来,政府就环保工作每年到人大常委会接受“年检”,有力促进环境质量的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试行环保人大“年检”时,由于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没有明确规定报告哪些内容,有的报告讲工作举措和成效的多,提出困难和问题的少;有的报告讲客观的多,分析主观的少;有的报告作一般性工作安排的多,作解决问题对策的少,有的报告说专业术语的多,说通俗易懂语言的少。笔者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制订好“年检”标准。

  一是明确环保报告内容。政府环保工作报告内容要在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规定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还要讲清讲透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解决问题的对策,要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了解政府在上一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上采取哪些措施,取得哪些成效,哪些方面进行了改进,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便于他们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明确环保报告结构。政府环保工作报告原则上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上年度环保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第二部分为环保工作取得成效;第三部分为环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篇幅至少占到全文的四分之一以上;第四部分为本年环保工作主要措施及工作目标;如存在重大环境事件,另加一部分报告重大环境事件的基本情况及处置情况。

  三是浅化描述专业术语。环保工作报告中一般会涉及到较多的专业术语和环境数据,非专业人员难以看懂,或多或少影响了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质量水平。政府在撰写环保工作报告时,要尽量用一些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公众切身的环境感受相一致的描述,对于不能浅化描述的专业术语,要在报告后附专业术语解释,对于一些环境数据,要在报告中进行比较分析,要让每一位人大代表,尤其是人民群众能够看得懂,听得明白,才能征求到一些实实在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抓住“年检”重点,让人大监督环保工作“顺”起来

  人大通过履行法定职权,开展环保“年检”,让人大代表了解环境质量情况,提出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助推了环境质量提升,但部分地方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坐在办公室里写报告,仅仅以相关单位上报材料为依据,没有开展调研,查找的环境问题不准,解决问题的对策不符合实际;有的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把关不严,人大调研报告与政府环保报告存在矛盾;有的政府重视不够,政府负责人不在会议上进行汇报,而是委托环保部门进行汇报;有的提出的审议意见讲问题泛泛而谈,缺乏指导性,没有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笔者认为,人大要把准监督的角色定位,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就要抓住“年检”重点,扭住人大对环保“年检”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一是环保报告要把关。在政府撰写环保工作报告的同时,人大常委会要成立专题调研组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至少包含基本评价、存在主要问题和相关建议三个方面内容。在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前20天,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督促政府将环保工作报告送交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对环保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建议,重点征求从事环保相关工作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人大会议期间涉及环保的代表意见和建议、调研时发现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还针对环保工作报告内容、结构、环保指标描述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转交政府修改完善。

  二是报告讨论要充分。为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了解环保工作报告内容,至少在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前7天,将环保工作报告发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人大常委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要会同政府的环保工作报告撰写组,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或解答,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看懂环保指标,弄清环保指标变化情况,读懂环保工作报告,找准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问题。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时,应当要求政府至少是分管的副职代表政府汇报环保工作,一般不允许进行书面报告或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听取报告后,还要组织专题讨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面对面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讨论、询问,把存在的问题讨论透彻,询问清楚,制定出的措施才能落地见效。

  三是审议意见要精准。审议意见要有前瞻性,突出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以这些热点问题辐射到其他问题,达到以点带面。审议意见要有针对性,指向要清楚,不讲官话、套话,多讲实话。审议意见要有可操作性,要符合人民群众需求、当地民风民俗和人文文化的实际,提出具体要求、量化标准和时限要求,并将问题清单作为审议意见的附件。在此基础上,归纳整理审议意见后,还要征求相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对审议意见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审议意见,再提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根据主任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再转交政府办理落实。

  三、创新“年检”方式,让人大监督环保工作“硬”起来

  有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于环保报告审议意见不够重视,制定措施不硬,办理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有的人大对审议意见落实监得不严,督得不力,没有持续监督,有的环境问题久拖不决。笔者认为,只有创新“年检”方式,综合利用各种监督手段,提升人大监督实效,才能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

  一是组织代表视察助力“年检”加劲。为让人大代表更加直观的了解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视察,为参加人大常委会听取环保工作报告做好准备。在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前,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特别是从事环保相关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人大代表,对环保工作进行视察,现场听取和察看环保工作情况,当场询问环保有关问题,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回答。人大代表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回答不满意的问题,将纳入审议意见问题清单进行交办。

  二是落实评价机制助力“年检”加压。对政府环保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一项项进行测评,满意度测评设满意度分为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档,满意分值为100分、较满意分值为70分、基本满意分值为50分、不满意分值为0分,实行量化计分。如某县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名,在一项问题满意度测评中满意20票、较满意5票、基本满意4票、不满意1票,则得分为85分((20×100 + 5×70 + 4×50 + 1×0)÷30)。根据得分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如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上、85分以下,要求政府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要求政府在6个月以内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得分在60分以下,要求政府追究相关责任主体责任,重新明确时限接受人大代表询问和质询。

  三是开展组合监督助力“年检”加力。对于审议意见中提出有关环境问题,要实行台账式管理,通过逐一销号方式,持续开展跟踪督办,对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或办理不满意的,将下达督办文书实行二次办理,当年没有解决的纳入到下一年审议意见问题清单之中继续整改,直到推动有关环境问题解决为止。对于久拖不决,群众关注度高,涉及“水、气、土”等方面的环境突出问题,人大常委会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运用专题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把人大监督转化为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因环境质量改善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原文链接:http://www.hnrd.gov.cn/content/2021/06/10/9522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