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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长王予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履职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总体要求和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未来五年是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第十四届省人民政府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三个定位”目标方向,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协同发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产业化、法治化、生态化、国际化,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进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确保“三年上台阶”全面实现、“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八年大发展”形成决定性胜势、“十五年大跨越”取得突破性进展,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提出的战略发展目标变为美好现实。

  会议指出,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政府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全力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团结奋斗、苦干实干,奋进新征程、创造新业绩,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云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云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云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云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云南省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云南省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云南省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同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云南省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小三常务副主任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应杰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3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省检察机关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原文链接:http://www.ynrd.gov.cn/html/2023/jueyijueding_0115/20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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