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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代表提案者: 杨忠琼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408号

  主办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会办单位: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复文标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8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杨忠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推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

  (一)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工作指导

  一是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印发市、县、乡镇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提出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布局,明确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和规模等技术要求。印发《国土空间规划支撑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在规划编制方面全面落实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二是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贵州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做好顶层规划和指导。三是各省直部门督导市(州)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专项规划,科学推进我省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快推进建设,提升设施能力

  “十四五”以来,我省持续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至今,全省完成新型城镇化城建投资2252.29亿元,新增市政道路630.19公里,建设改造地下管网5342.3公里,新增社会公共停车位5.85万个,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规模7400吨/日,新增供水规模18.5万立方米/日。

  (三)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各地建设

  一是会同各省直部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支持。2021年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19.28亿,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的道路、燃气、排水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养老、停车、充电桩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城市排水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2.27亿,用于城市排水管道、排涝泵站、闸门等设施建设。二是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投入。2021年安排省新型城镇化专项资金15.8亿,支持各类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省级设立新型城镇化投资基金,2021年投放基金金额46.26亿,支持城市更新、产城融合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2022年安排省新型城镇化投资基金30亿,新型城镇化专项资金5.8亿,继续支持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二、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更新行动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城镇品质,2021年12月31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由李再勇同志担任组长的贵州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员包含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23家省直部门和电力、通信等4家企业,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

  三、下步计划

  一是继续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省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我厅将发挥好办公室职能职责,会同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有序推进各市(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投资。借助新国发2号文发展机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省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拓宽资金渠道,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616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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