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郑桦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快实施黔中大道(安顺段)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06号
主办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会办单位: 贵阳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民政府
复文标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郑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黔中大道(安顺段)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专门于2022年6月8日组织安顺平坝和贵阳贵安的有关负责同志召开提案建议办理座谈会,受您委托,平坝区人大办公室谭科峰主任参加了交流座谈。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黔中大道项目分为贵阳段和安顺段。其中:贵阳段起于花溪区国宾大道与南环线党武收费站交叉口,止于花溪区湖潮乡(与安顺段相接),全长8.4公里,由贵阳市承建,于2013年6月建成通车。安顺段起于平坝区城关镇城南部的塔山南300米与贵黄公路相接处,止于平坝区与花溪区湖潮乡交界处(与贵阳段相接),由安顺市承建,分两期建设。安顺段一期项目于2012年9月16日开工建设,2013年9月15日完工,2013年11月14日通过交工验收,2018年10月竣工验收。2013年10月移交贵安新区管委会。安顺段二期项目目前完成规划方案评审(未批复),暂未开工建设。
二、6月8日,我厅组织召开的提案建议办理座谈会上,安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平坝区人民政府、平坝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贵安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就黔中大道(安顺段二期)项目建设进行了深入交流、沟通和协商,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贵安新区总体规划》,已纳入《安顺市“十四五”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库中,条件具备时安顺市将继续推进实施,贵安新区也将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617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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