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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2023年1月1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和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取得新的显著成效。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加快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努力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样板区、生态文明改革引领区、全面绿色转型先行区、生态福祉共享示范区,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3/01/15/0199136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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