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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省高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省高院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办理工作,董开军院长亲自部署,有针对性地采取贯彻落实举措。一是着力提高对审判监督工作的认识。毫不动摇贯彻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原则,畅通申诉信访渠道,加大再审听证和调查力度,提高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比例,重视调解、和解在审判监督案件中的运用。准确把握审判监督定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形成审判监督管理整体合力。探索建立再审审查问询机制、指令再审案件跟踪督办机制等,增强审判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广开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机关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二是着力提升审判监督实效。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制度,规范院庭长等各类审判人员权力行使。贯彻落实并不断优化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工作规则,保障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发改提指”案件判前沟通、判后分析、跟踪督办管理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强制类案检索,促进案件裁判标准和尺度统一。进一步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监督作用,深化评查结果在评优评先、等级晋升等方面的运用。修订审判绩效考核办法,提升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健全完善法官惩戒配套制度,推进惩戒工作实质化运行。三是着力强化审判监督工作保障。充实审判监督力量,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教育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锻炼,全方位提升审判监督队伍司法能力。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监督工作深度融合,推行随机分案系统、四类案件监管系统,不断完善案件审限预警、庭审职能巡查、裁判文书评查等功能,提升审判监督管理效率。四是着力优化审判监督工作外部环境。深化法治宣传教育,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推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落地落实,多措并举规制滥用诉权行为。全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持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与矛调中心融合发展,推进“总对总”要求全面落实,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解纷作用。健全法官履职保护机制,出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维权典型案例,积极落实抚恤政策等。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16750655276119797&strColId=d446fe13a1d943bf98e0552278230c64&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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