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美丽篇章——省十三届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工作综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省十三届人大城建环资委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推进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建设,依法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美丽篇章。
履职五年来,制定、修订城建环资地方性法规17件,开展联动监督工作5项次,开展执法检查7次,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8项,开展专题询问5次、组织专题调研18项,办理代表建议12件,督办重点建议28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调研活动9次。
——全面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城建环资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依法履职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思想引领,把政治理论武装摆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思想和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决扛起生态文明政治责任,自觉把人大城建环资工作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用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得到贯彻落实,助力河北绿色发展,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光辉旗帜在燕赵大地高高飘扬。
——完善法规体系,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不断织紧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网,全面修订《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修订《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与此前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共同构成了我省污染防治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各领域污染防治都做到了有法可依,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除了“大部头”,还有“小快灵”。针对扬尘污染防治涉及部门多、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等问题,制定《河北省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针对河北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亟待加强等问题,制定《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为最大限度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制定《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针对沿海港口大型船舶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等问题,制定《河北省关于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等等。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河北的天更蓝了,目前我省PM2.5平均浓度38.8微克/立方米,设区城市全部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后十位;河北的地更绿了,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5%以上,森林面积达到9901万亩;河北的水更清了,国考地表水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73%,近岸海域水质断面优良率100%;河北的土更洁了,受污染耕地与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和管控措施100%全覆盖。我省连续两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评优秀等级,燕赵大地正在展现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胸怀“国之大者”,保障重大国家战略落地实施
加强生态保护领域协同立法。京津冀三地地缘相接、山河相连、空气相通,生态环境保护是协同发展率先突破的重点领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持之以恒推进京津冀地区生态建设”的工作要求。2020年5月1日,三地《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同日实施,成为京津冀立法工作协同的标志,也是全国区域性协同立法的首次成功范例。
规划建设雄安新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千年大计、国家大事。白洋淀是雄安新区蓝绿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4月1日,《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涉及雄安新区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规定、最严厉的处罚,确保不让一滴污水流入白洋淀。“华北明珠”白洋淀曾一度“蒙尘”,淀区污染严重、鱼虾无法生存,如今淀区及入淀河流水质均达到Ⅲ类、步入全国良好湖泊行列,荷塘苇海,碧波荡漾,“鸟中大熊猫”青头潜鸭嬉戏成行,销声匿迹的鳑鲏鱼又重回“梦里水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办奥重要指示精神,围绕2022年冬奥会环境保障与低碳管理开展调研,提出授权省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环保交通等临时行政性措施的意见建议并被采纳。冬奥期间,“开窗见景、出门见绿”,运动员们在碧蓝天空下腾空翻转时的影像令人印象深刻,“冬奥蓝”得到国际国内社会一致好评。
——创新监督方式,让法律真正从条文变为工作上的刚性约束
“在当前减排空间趋窄、难度加大的情况下,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以民主之问,破生态之疾。2022年7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围绕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省政府副省长和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12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并应询。代表委员现场询问,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问题精准;相关部门现场应询,实事求是、不躲不藏、认真作答。专题询问在网上同步直播,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发扬“钉钉子”精神,抓住重点问题持续开展监督。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动监督,将法规制度落实情况、政府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问题作为检查重点,聚焦扬尘污染防治、农村清洁取暖、精准执法监管等重点问题,开展满意度测评和专题询问,推动问题整改。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开展清理规范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违规违建项目、矿山综合治理联动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整改落实,推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排查违法占地和违规违建项目。
规范落实生态环境状况向人大报告制度。研究出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办法》,建立实施生态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定期报告、重大环境事件及时报告和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动态报送制度,规范政府应当报告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促进人大对环境状况监督规范化、常态化。
探索开展区域协同监督。2020年6月,三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联合开展监督调研,有效支持和促进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21年8月,会同京津晋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四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依法协同推进大清河流域和白洋淀水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
——倾听群众呼声,依法助力保障民生福祉
认真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用好信访平台数据,充分了解社会矛盾和群众需求”的重要指示,建立省人大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群众信访举报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冬季供热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安危冷暖,先后制定出台《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听取和审议省住建厅燃气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法治规范供热用热助力民生保障。
内外兼修,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制定《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力促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开展城市地下管网和市政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城市园林绿化专题调研,推动《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河北省绿化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城建环资委员会将继续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助力推进,解放思想、奋发作为、务求实效, 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依法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美丽篇章。
原文链接:http://www.hbrd.gov.cn/system/2023/01/16/1010889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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