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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208号

发布时间:2023-02-03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人大网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2年12月14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重庆市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2年12月14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重庆市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ccpc.cq.cn/article?id=36392702534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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