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立法工作 > 正文

省人大民宗委指导民族自治地方开展移风易俗条例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和所急所盼,保障凉山的移风易俗工作沿着法治轨道规范、有序开展,凉山州启动了移风易俗条例的制定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宁同志要求,省人大民宗委积极介入、主动指导,深入大小凉山调查研究,明确了“以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的立法指导思想。凉山移风易俗条例颁布实施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成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社会难题的一个典范,中央电视台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在指导凉山州移风易俗立法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民宗委专程赴峨边、马边,主动指导小凉山地区开展移风易俗立法工作。

  近日,省人大民宗委与峨边彝族自治县就峨边移风易俗条例立法工作开展座谈交流。会上,峨边县人大同志介绍了条例的起草情况和立法工作中一些重难点。杨晓明同志指出,省人大常委会一向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移风易俗立法工作,民宗委也全力支持和指导民族地区开展相关立法工作。移风易俗的立法,要坚持法制与自治、德治相结合,要在确保立法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要使立法过程也成为宣传教育过程,努力提升各族干部群众文化素质、文明素养及社会文明程度,清除陈规陋习滋生蔓延的土壤及环境。同时还要注重立法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lfgz/lfdt/202211/t20221110_4265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