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论坛 > 正文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代表提案者: 龙明举

  会议届次: 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强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96号

  主办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复文标题: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龙明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强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省级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府发〔2014〕30号)《贵州省省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黔农综改办〔2016〕5号)《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黔农产监〔2022〕1号)等文件,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基本政策保障。

  2021年出台的《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村集体经营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5%以上。”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一是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经验的意见》等文件,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形式。二是根据《贵州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明确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做好产业发展规划。

  二、关于“发挥党建在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的建议

  一是根据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精神,全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的牵头负责,财政部门负责按时落实补助资金,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必要的规划指导、技术推广、产销对接等服务支撑,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和加强村党组领导,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实行村“两委”成员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省由村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村达11007个,提升了基层党组织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关于“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的建议

  一是建强基层队伍。制定《关于实施“五个一批”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细则》,把懂产业、善经营、群众满意的优秀人才选出来。全省15418个村换届后村党组织书记中致富能手、回引人才分别占比42.1%、13.1%。二是持续抓好换届“后半篇文章”,组织开展换届后村(社区)“两委”任职培训,帮助新一届村“两委”成员提升抓经济发展的能力,目前全省15418名村党组织书记、90706名村“两委”成员实现任职培训全覆盖。三是加强激励考核。完善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机制,制定《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村可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奖励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进行奖励,激发村干部抓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成效考核指标,强化压力传导,压实各级责任。

  四、关于“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议

  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体系,一是近期省级将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经营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二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黔农智慧乡村数字服务平台(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在全省选择11个县作为整县试点,通过试点示范,推动村级财务在黔农智慧乡村数字服务平台完成支付结算。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衔接,打造集体资产管理多跨场景协同应用,实现集体资产管理过程全留痕、可追溯、可倒查。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有关规定,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目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正在起草《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下一步将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出台符合实际、易于操作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6093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