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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人大“三化”推动街道预算监督高质量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加强对街道预算的审查监督,婺城区人大常委会“三化”推动街道预算审查监督高质量、取实效。

  一是制度建设规范化。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相关制度建设,成立了街道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起草工作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兄弟县市经验和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反复沟通基础上,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初步拟定征求意见稿,并会同区人大常委会代选工委、各人大街道工委研究修改,专门征求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并下发了《金华市婺城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办法》。

  二是监督主体多元化。《办法》厘清街道预算审查监督职责分工,明确区人大财经委、区人大财经工委对街道人大工委,区财政、审计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业务联系、指导关系,重点赋予人大街道工委具体监督职责,设立五至七人的预算审查监督小组,采用代表小组活动、座谈、走访调研、征求专业人员意见等多种形式,对街道预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与调整、决算草案批准进行初步调查审核。通过全过程、多主体监督,增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实效。

  三是联系指导常态化。《办法》实行后,区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财经工委加强与街道工委业务上的联系和指导,区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街道办事处预算编制、执行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通过常态化联系指导,保障街道预算审查监督有效落实。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108/t20210810_91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