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重新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2022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重新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如下: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61名。

  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

  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

  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

  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

  白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

  松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

  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cwhgz/jyjd/202209/t20220928_858835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