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守护碧水蓝天
用法治力量守护碧水蓝天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综述
文/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4月至6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这是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要求,连续第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的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既是一次对环境保护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也是对本届以来生态环保执法检查工作成效的一次总结评估。这次检查全面回顾检验了我市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和实际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主持召开动员会并带队赴基层检查。在坚持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采取部门自查、委托检查、听取汇报、征求意见和座谈调研、集中检查与随机暗访、法律知识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组织四级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98人次参加检查座谈,邀请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基层工作人员,重点排污企业、危险废物处置、污水处理等“全领域”行业代表共30余人座谈。委托5个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检查,听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13个部门的汇报,组织11个部门对照法定职责开展自查,做到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全覆盖。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生态环保系统工作人员10821人参加“学习强国”专项答题,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基层执法人员1773人、排污企业5554人参加在线法律法规知识问卷调查。
法律法规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依法治理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取得的明显成效。认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我市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保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力,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生态环境实现历史性、转折性、突破性好转,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明显增强。2021年,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年均浓度首次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细颗粒物年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59.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3%,比2013年增加119天。重污染天数7天,比2013年减少42天。地表水劣Ⅴ类水质比例从65%下降到2.8%,12条入海河流从全部为劣到全部消劣、再到总体达到Ⅳ类,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从7.8%提高到70.4%。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双碳”工作关键目标和重点任务措施。先后制定实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8个三年作战计划,成立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按年度分解目标指标和任务措施。实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制定实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分解36项整改任务,明确143项整改措施、301项措施任务。
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在全国率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871”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对875平方公里湿地自然保护区升级保护,恢复湿地植被超过2万亩。扎实推进736平方公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在八大重点地区开展造林绿化、水环境治理等十大类重点工程200余项。持续优化海洋生态环境,严格保护153公里海岸线,实施退养还滩,优化岸线保护格局。
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高标准编制碳达峰实施方案,大力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减煤、增气、扩新同步推进,以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为代表的清洁能源消费大幅增加。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企业范围。
依法加强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治理,强化工业、燃煤污染防治,开展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持续开展城市雨污合流改造、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污水治理,2019年以来建成区合流制片区减少24.88平方公里。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造户厕64.4万座、公厕4303座,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209个。开展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和农用地安全利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1.72万亩安全利用类耕地全部采取安全利用措施。
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力度。2015年至2021年,全市共下达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处罚决定1.6万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等5类案件1100余件。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环境违法犯罪。2015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70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20人。
深化区域协同污染防治。实施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连续4年印发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年度重点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协同机制,深化大气、水污染协同治理,强化区域会商,开展应急演练。与北京市、河北省建立“静沧廊”“通武廊”“京东黄金走廊”等生态环保协同机制。
推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为依托,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知识,让生态环保理念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场所。对涉及污染排放的工业企业加强以案释法,举办专题讲座,普及立案标准、法律责任以及危害后果,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教育普法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提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
依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稳妥有序推进“双碳”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持生态保护、修复、建设一体推进,着力提升“871”重大生态工程功能,把生态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
持续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更加注重综合、系统、源头治理,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执法+服务”的执法理念,不断提升环境治理效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巡视利剑作用,依法推动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执笔人:孙立鹏)
原文链接:https://www.tjrd.gov.cn/jdzh/system/2022/11/11/0300264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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