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监督促履责 守护秀美河湖
真监督促履责守护秀美河湖
文/东丽区人大常委会
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经党中央正式批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监督推进河湖管护工作,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天津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热切期盼的应尽之责。东丽区人大常委会周密部署,深入调研,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河湖长制及河道管理工作情况专项报告,以真监督真支持促真履职真落实,全面推动河湖管护和河湖长制落实,共同守护秀美河湖。
揭短亮丑扭住要害
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把补足河湖管护工作短板作为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重要内容。
敢于碰硬补短板。区人大农业农村委在开展立项调研时,针对区2021年度全市河湖长制考核排名垫底的现实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深感监督责任重大,把这个难啃的“骨头”作为破解难题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提出了“将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河湖长制及河道管理工作情况专项报告作为2022年度开年第一批监督立项,集中精力、下大力量开展监督工作”的建议。
明察暗访抓问题。2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带领区人大农业农村委成员,深入区水务局进行调研座谈,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深入交流了解全区河道管理及河湖长制落实情况。4月11日,又先后深入到海河、北塘排水河、东减河(华明段)进行实地调研,现场察看水环境管护情况,询问在历次检查督查以及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调研走访座谈和查看资料,对全区4条市管一级河道、5条市管二级河道,8条区管二级河道、125条沟渠和13座湖泊,摸清底数,分析现状,梳理出六个方面具体问题,以书面形式交由区水务局进一步深入研究并作出书面答复。
对标对表找差距。为做好听取和审议报告准备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政策,同时加强与水务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逐项分析区域地表水环境、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社会监督评价等考核指标落后以及其他扣分项的具体问题表现。分别组织召开专委会、主任会议,认真审查区政府关于河道管理及河湖长制落实工作情况的报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调研座谈情况,重点对牵头抓总发挥作用不强、动态监管协调联动解决问题不力、执法检查力度不足、社会关注氛围不浓等突出问题进行了研讨,为常委会审议打下了良好基础。
标本兼治共谋对策
4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湖长制落实及河道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对今后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体系。区河湖长办要在区总河湖长的领导下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强化统筹安排和协调推动,结合区河湖长制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考核问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河湖长、责任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抓好落实,提升工作成效,对任务完成不力的河湖长和责任部门进行问责。同时,落实与周边区联防联控机制,形成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共管共治的局面。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落实。两级河湖长要围绕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湖生态修复、河湖周边综合执法等重点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解决水面漂浮物、河湖“四乱”、排污口水质不达标等问题。不断优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做到精准实施。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强化河湖水质监测,加强污染源排查,建立健全河湖流域范围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监管台账,随时监测、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区河湖长办要牵头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雨污串流、污水处理能力不均衡等重点难点问题,区街两级要加大人力、物力、资金投入,为落实河湖长制目标要求提供保障。
提高执法能力建设,增强执法合力。加强执法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执法监管的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区河湖长办要经常性牵头组织开展河湖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执法合力,重点查处涉水违建设施、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违法问题。加大立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增强法律威慑力。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多措并举让河湖长制宣传落地落实、深入人心,向群众宣传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讲解河湖管理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增强群众爱护河湖、保护水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同时发挥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定期公开相关信息,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作用,加大对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瞄准目标长效监督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河湖长制落实和河道管护工作监督的“集结号”,随同意见和建议及整改清单交区政府研究处理的,还有一份文件《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工作程序》,强调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落实审议意见和整改问题清单工作,实施跟踪监督,对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初审,提出书面初审意见,再次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报告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建议比较集中的,常委会再次形成审议意见或开展专题询问,必要时作出决议,责成限期重新办理。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前提下,继续推进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责任导向,整改未到位不放过、措施未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未压实不放过,把真监督真支持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6月13日,区政府召开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统筹推进东丽区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强调要充分认清做好水环境治理的紧迫性、严峻性和复杂性,抓牢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打好河湖治理保护攻坚战、持久战。
切实扛起“长”的责任。要把“长”的责任扛起来、抓到位,认认真行使权力、履行责任,持续深入抓好河湖治理,真正实现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
切实发挥“巡”的作用。采取直奔现场突击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侵占破坏河湖等违法问题严格执法、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切实树牢“严”的基调。以河(湖)长制考核办法为遵循,认真对标对表,权衡考核权重,完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责任落实无偏差、长效管护无间断、督查考核无盲区,做到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健全机制,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执笔人:于秀山孙文兵吴秀凤)
原文链接:https://www.tjrd.gov.cn/jdzh/system/2022/08/12/03002573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4-11-24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高...
2024-11-24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六监...
2024-11-24天柱县州第十五届人大...
2024-11-24西藏自治区国家通用语...
2024-11-24百名代表履职风采录|...
2024-11-24自治区文化产业协会第...
2024-11-24铜仁市沿河自治县人民...
2024-11-24自治区领导在拉萨市调...
2024-11-24
热门资讯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
2020-07-09原平轩岗煤电浩然煤业...
2020-08-20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程...
2021-04-27新来的病人不用中药,...
2020-04-16中央重磅发声:加快错...
2021-01-1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5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
2021-04-27阳奉阴违的轩岗煤电公...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