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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遏制计算机和网络违法犯罪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建议人:省人大代表 赵英山

  当前,互联网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深远。然而,网络犯罪也日益演变、迭代升级,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校园贷、网络金融犯罪等犯罪行为屡见不鲜。计算机和网络违法犯罪的危害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层面相互交织传导,如不及时严厉精准打击,犯罪的“魔爪”可能向更多领域和人群延伸。建议:

  1.依法治网。司法部门加大计算机和网络违法犯罪方面的立法、司法解释的健全完善进度,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执法有据。

  2.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司法机关、宣传部门借助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强化联动。建立针对计算机和网络违法犯罪的跨地域、跨部门的整体性治理机制。公安、电信、银行、工信、工商等部门和行业加强紧密合作,为计算机和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和治理工作打开新的局面。

  建议办理情况:

  省公安厅十分重视代表建议。201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为保障我国的网络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全省公安机关一直以来秉持依法治网理念,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维护网络安全工作,不断强化网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清朗健康、合法有序的网络空间。一是突出重点,全力开展破案攻坚行动。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日益严峻的形势,连续4年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黄赌毒、网络套路贷、网络水军、黑客攻击破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二是构建体系,大力开展预警防范宣传。省公安厅在全省开通96110反诈预警专号,制定和完善了《电信网络诈骗预警劝阻工作规范》等一系列工作规范,并配套建立了报警人、110、反诈中心三方通话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工作效能。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三是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全力巩固网络安全。省公安厅积极协调省委网信办,联合省委宣传部、高院、检察院、教育厅、工信厅、银监局等18个部门建立了省级打击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打击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省公安厅将继续深入推进“云剑”“断卡”和打击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持续强化侦查打击,始终坚持重拳出击,决不手软;二是纵深推进“断卡”、“云剑”专项行动,对犯罪分子借助买卖银行卡、账户以及非法买卖手机卡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链条打击,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的土壤。三是深入开展网络安全和反诈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微博、抖音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犯罪分子实施新型网络犯罪的新手法、新伎俩,进行预警防范提示,提高群众防范意识。积极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深入整顿网上秩序,进一步营造安全、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周鑫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1yajy/1385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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