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全国工作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芦山开展监督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芦山开展监督法立法调研
7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率队赴芦山开展监督法立法调研。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出席会议。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军主持座谈会。芦山县委副书记、县长杨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永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晓俊参加会议。
会上,观看了芦山县经济社会发展专题片;听取了芦山县人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调研提纲,结合工作职责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监督法的修改作发言。
杨俊对童卫东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近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办理代表建议,全力支持全过程民主建设,认真落实依法治县各项要求。在监督中校准目标航向,县域经济发展迅速;在监督中优化资金使用,各项事业统筹发展;在监督中破解制约瓶颈,持续坚守发展底线;在监督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办事效能,政府职能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落实。
童卫东表示,监督法为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起到了重要作用,监督法的修改完善,需要地方人大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丰富形式。与会人员对监督法的修改意见紧贴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和基层人大工作实际,对进一步修改完善监督法有着重要意义,调研组将梳理收集,认真研究,为修改监督法提供参考。
芦山县领导:黄志琼、付忠、程晓斌、姚健、陈菊丽,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qgrd/202207/t20220722_277702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