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戳痛点难点堵点 用法治力量呵护营商环境——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工作纪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唯有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才能更好支撑一个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蓬勃发展。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2020年两次考察山西,均对营商环境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发展,要持续在营商环境、重点改革领域攻坚克难。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也进一步提出要全面创优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效果怎么样?”“当前营商环境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哪些不匹配之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完善?”…… 7月21日下午,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两个多小时的专题询问会上,8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带着一个个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面对面发出询问。省政府副省长和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商务厅、税务局、市场监督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一场精心准备六个月的“大考”
2020年3月1日,《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从优化审批、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和法治保障等五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2022年1月21日,在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要做到“真问、敢问、会问”,功夫就要下在“问”前。根据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为全面了解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山西省人大财经委制定了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方案,以条例的核心条款为基础,明确了10个方面的检查重点。
“检查的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山西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依法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纯表示。
5月 29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了由省政府及10个相关部门参加的动员会,听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汇报。6月6日至23日,执法检查组赴太原、大同、吕梁3个市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委托朔州、忻州、阳泉等其余8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经过大半年的精心准备,从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中抽丝剥茧,为的就是让专题询问更加客观、真实地体现民情、反映民意。同时,将执法检查、听取报告、专题询问三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形成人大监督工作‘组合拳’,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更具‘咬合力’。”山西省人大财经委负责人说。
“政府部门之间改革衔接不够连贯、配合不够密切、协同不够匹配”“监管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有的地方仍存在多头执法、‘一刀切’执法等现象”“隐性壁垒依然存在”“网上服务效能仍需提升”……一份翔实深刻的执法检查报告摆在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案头,为组成人员高效开展询问提供了参考。
“让市场主体有‘如鱼得水’之感”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市场主体来讲不可或缺。询问现场,最大限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用市场主体的“如鱼得水”赢得山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游刃有余”,是委员们共同的心声。
“省委把今年确定为市场主体建设年,并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省政府为此出台了一批支持政策。半年时间过去了,请问这项工作现在进展怎么样?”张世文委员率先提问。
“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创新思路方法,创优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6月底,全省市场主体达到357.55万户、同比增长21.47%,新登记56万户、同比增长134%。”山西省副省长汤志平表示,在持续创优营商环境方面,省政府对标广东、上海等地,制定和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围绕打造法治、政务、信用、人文、要素保障“五大环境”,提出30项任务、119条改革事项,取长补短,推动“点”上突破、“面”上提升。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企业对融资难融资贵的反映更加强烈。
“如何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如何帮助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李亚明委员有备而来。
面对提问,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常国华表示,融资难融资贵主要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当前,山西省普惠型贷款的规模小、户数少、成本高、信用贷款占比低。
“金融三大基本任务第一项就是服务实体经济,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是金融工作的核心要求。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们正从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强化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强化政银企对接服务、强化考评引导四个方面狠抓落实,扎实工作,努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22年是实现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山西经济发展正面临需求萎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多变性与不确定性导致企业经营压力空前。
列席会议的山西省人大代表刘晓东参加了此前的执法检查。他提问:“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主体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渡过难关。除了落实国家的政策以外,在减税降费方面,我省还做了哪些工作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我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可以用快、稳、严三个关键词来表述。比如,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从4月份实施到6月底,已累计退税466.37亿元。上半年,全省退税减税降费已超过570亿元,退税减税总量为历史最高。”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局长齐志宏进一步介绍,这些政策的落地见效,特别是留抵退税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有效推动了经济快速恢复。“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1.9%,整体经济呈现出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的态势。”
提问有的放矢,应答诚恳实在。一问一答间,释放了政府的决心诚意,坚定了市场主体发展的信心。委员们表示,面对挑战,要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最优服务,千方百计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减少发展后顾之忧。
“让政策和服务‘跑’在问题前面”
一个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要通过改革完善有关制度机制,用“有形之手”牵好“无形之手”,为企业搏击市场提供法治保障。
“看各市的执法检查报告,有几个市都提到一个问题:用地指标少、获得成本高,土地成为制约发展的要素瓶颈。所以我想问一下省自然资源厅,如何才能针对性地增加土地供给?”王联辉委员提问。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姚青林坦诚回答:“我省耕地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目前,我省耕地实有面积超出保有量仅35.55万亩,储备的16万亩补充耕地指标仅可满足今年占补平衡需求,综合耕地灾毁等因素,极易出现‘倒挂’现象。”
姚青林表示,将全面深化实施五级“田长制”,多渠道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从2023年起,省本级将统筹各市县15%新报备入库补充耕地指标,重点解决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占补平衡问题。全面实施其他农用地占用耕地的“进出平衡”制度。督促相关市、县科学依规确定项目选址,完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报备,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深化“批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考核。
贾向东委员提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还存在工程审批系统应用不充分、多个审批系统同时运行造成多头申报等问题,项目单位办事很不方便。下一步计划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对此,山西省住建厅厅长王立业坦言,多个系统同时运行造成多头申报问题,主要涉及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三个系统。
王立业表示,为解决这些问题,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山西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建成全省统一的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真正实现项目审批“一网通办”。“目前,已经完成了新系统核心功能的技术开发工作,正在晋城等三市进行功能测试。新系统上线后,将有效解决多头申报问题,进一步提升网上审批便捷度,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充分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但实践中存在诸多妨碍市场主体进入的隐性壁垒,减弱了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效果。
“前置审批事项虽然大量取消,但许可、备案等程序仍然较多,企业拿到营业执照后仍有很多证要办,这些证不办妥的话无法正常营业或从事相关领域经营活动,‘准入不准营’的现象客观存在。请问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在询问现场,韩怡卓委员犀利指出。
对此,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新安表示,近年来,在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实施细则没有及时出台,导致一些改革举措无法落地;一些地方告知承诺制流于形式,出现了不愿意用告知承诺制的现象;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对有关法律法规把握的度不一样,导致经营者无所适从。
针对下一步工作措施,郭新安介绍,市场监管局已建立专项政策落实机制予以解决。一是抓重点,对食品经营许可、施工企业资质许可等19项高频办理事项进行重点推动,组织所涉住建、卫健、交通、农业农村等12个省直厅局进行座谈,逐项细化完善审批办事指南、告知书和承诺书示范文本、监管规则和标准。二是抓难点,出台《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中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对告知承诺制、审管衔接等难点进行专门规定,确保改革全覆盖工作有序推进、精准落地。三是抓深化改革,计划年底前告知承诺制改革事项达到100项。
不负使命践初心,不务虚功求实效。走出会场,参会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纷纷表示,这样的专题询问真正问出了责任、问出了痛点、问出了担当,为市场注入了“强心剂”。
优化营商环境绝非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据了解,11月下旬召开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结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专题询问会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记者:师彦才)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570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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