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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人大网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政策发力适当靠前,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为稳住全区经济大盘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7.99亿元,其中:留抵退税冲减收入194.3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年初预算的56.7%,同比下降0.6%,按自然口径下降16.6%。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449.72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年初预算的51.0%,同比下降4.6%,按自然口径下降30.3%。

  (1)国内增值税101.87亿元,同比下降61.1%,其中留抵退税冲减收入194.3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年初预算的55.9%,同比增长1.6%,主要是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二季度集中兑现,带来阶段性减收。

  (2)企业所得税10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同比减收6.88亿元,下降6.3%。主要是受2020年5—12月企业所得税延至2021年1月入库抬高基数、2021年第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至2022年10月入库等多方面原因影响。

  (3)个人所得税25.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同比减收1.02亿元,下降3.9%。

  (4)城市维护建设税40.87亿元,同比减收2.17亿元,下降5%,主要是受留抵退税政策带来阶段性减收影响。

  (5)其他税种情况:土地增值税完成34.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同比减收7.59亿元,下降18%;契税完成43.3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同比减收18.74亿元,下降30.2%,主要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土地、房屋市场交易双双遇冷。房产税完成26.77亿元,同比增收2.71亿元,增长11.3%;印花税完成18.04亿元,同比增收1.82亿元,增长11.2%;资源税完成10.81亿元,同比增长1.1%;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18亿元,同比下降0.9%;环境保护税完成2.23亿元,同比下降2%;其他税收收入(含车船税、烟叶税)完成14.7亿元,同比增收1.11亿元,增长8.2%。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408.2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同比增收25.34亿元,增长6.6%。

  (1)专项收入65.8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同比减收1.2亿元,下降1.8%。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1.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5%,同比增收1.18亿元,增长2%。

  (3)罚没收入73.4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同比增收17.65亿元,增长31.6%。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45亿元,同比增收2.22亿元,增长19.8%。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7.1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同比增收5.52亿元,增长3.4%。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8.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同比增收2.25亿元,增长14.3%。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8.8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9%,同比增支104.55亿元,增长3.2%。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同比减支24.33亿元,下降8.2%。

  (2)公共安全支出161.7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同比增支7.91亿元,增长5.1%。

  (3)教育支出602.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同比增支20.75亿元,增长3.6%。

  (4)科学技术支出30.8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同比减支0.36亿元,下降1.2%。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9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同比增支47.93亿元,增长8.3%。

  (6)卫生健康支出344.1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同比减支24.35亿元,下降6.6%。主要是上年同期基数较高,今年受疫情影响,虽然疫情防控类支出同比增加,但部分该领域的工程类项目受疫情影响长时间处于停工状态。

  (7)节能环保支出38.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同比增支2.13亿元,增长5.9%。

  (8)城乡社区支出237.8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同比增支6.6亿元,增长2.9%。

  (9)农林水支出400.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同比增支58.14亿元,增长17%。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1.82亿元,同比增支62.74亿元,增长70.4%。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3.0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同比增支35.52亿元,增长36.4%。

  2.上半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18亿元,其中留抵退税冲减收入134.69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年初预算的59.9%,同比增长11.5%。

  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8.41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比增长11.1%;非税收入完成64.77亿元,增长12.9%。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8.6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同比增支33.44亿元,增长4.7%。主要支出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1亿元,下降9.5%;公共安全支出29.18亿元,下降2.9%;教育支出92.16亿元,增长16%;科学技术支出17.71亿元,增长2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80亿元,增长14.2%;卫生健康支出28.21亿元,下降5.9%;农林水支出63.73亿元,增长5.4%;交通运输支出78.1亿元,下降4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38亿元,下降27.1%;债务付息支出37.37亿元,增长33.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5.2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同比减收301亿元,下降43.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7.07亿元,同比下降48.5%。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9.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同比增支177.99亿元,增长18.9%。其中:其他支出351.42亿元,同比增支162.10亿元,增长85.6%,主要是政策靠前发力,专项债券发行提前。

  2.上半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8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同比增长4.9%。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0.4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同比增支141.62亿元,增长1.6倍。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1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同比增收6.92亿元,增长1.1倍。——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同比增支11.80亿元,增长2.2倍。

  2.上半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51万元,同比增收1806万元。——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5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同比增支9.58亿元,增长3.3倍。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89.6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同比下降1.0%。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3.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同比下降5%。——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95.8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同比下降2.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8.3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同比下降12.5%。

  2.上半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8.9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同比下降1.9%。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8.8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同比下降9.9%。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靠前发力,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精准。一是靠前谋划争取中央转移支付,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取得新的重大突破。上半年,我区累计获得中央转移支付同比增长19.3%,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同比增长14.4%。二是加快财政资金分配下达使用。加大财政跨周期调节力度,2021年底提高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细化分配和下达重点专项资金587.07亿元,为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预留更多时间。截至6月30日,自治区下达市县转移支付2759.05亿元,同比增长23.3%,等量预算下达时间较往年大幅提前。加快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强化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直达机制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截至6月30日,我区纳入直达机制管理的财政资金1787.38亿元,已形成支出1045.54亿元,支出进度58.5%,超过序时进度8.5个百分点。三是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1—6月,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046.6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比财政部要求时间提前半个月完成发行,新增一般债券比财政部要求时间提前3个月完成发行。发行一般债券281.65亿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义务教育、“四建一通”农村公路、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项目;发行专项债券765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发展300亿元、交通基础设施244亿元、社会领域项目170.63亿元、棚户区改造50.37亿元等。

  (二)综合施策,及时有效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一是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上半年,全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留抵退税占比达到45.4%,六个重点行业享受留抵退税占比达到67.3%,按最大优惠力度研究出台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对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顶格减半征收资源税等“六税两费”,按最高扣减限额实施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充分发挥财政金融联动效应。优化完善“桂惠贷”贴息资金保障机制,上半年,下达贴息资金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2002.36亿元,同比增长41.4%,直接降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39.09亿元,惠及市场主体7.1万户。三是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批复同意广西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申请2022年度股权投资,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扶小助农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1亿元,统筹用于示范区支小支农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涉农业务降费奖补、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等。四是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1日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基金滚存结余支撑能力在18至23个月的地区,可将现行基准费率下调20%,支撑能力在24个月以上的地区,可将现行基准费率下调50%;同时,对22个特困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在2022年底之前按规定缓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3年5月前按规定缓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2年上半年广西共减征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19.1亿元,按规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13.83亿元。五是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贷款职工和租房人实施一揽子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帮助受疫情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渡过难关。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全区累计办理缓缴单位256个,涉及职工7.69万人,涉及缓缴金额1.41亿元。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且不作逾期处理的职工个人贷款443笔。六是发挥财政资金投资引导作用。上半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增资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大力支持参与投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广西广投工业高质量基金、广西新希望生猪保供专项产业基金,带动其他资本实缴出资50亿元,3支基金投资了玉林70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产业基地项目、南宁新好农牧有限公司等15家重点企业55.98亿元,撬动金融机构为所投资企业贷款50亿元。

  (三)多措并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更加注重量入为出,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削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自治区本级“三公两费”总额和分项额度不突破上年水平。二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力度。立足于用好用足每一笔财政资金,严格执行结转结余要求,及时清理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对于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结余,除明确需要用于2022年确定性且未纳入2022年预算安排的相关项目支出外,其余全部收回总预算;对于已分配到部门的中央转移支付形成的结转结余,属于2019年及以前年度已分配到部门结转结余,全部收回总预算。三是大力实施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下达奖补资金2.52亿元,引导社会资本助力基础设施补短板。截至6月底,我区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388个、总投资规模6914.2亿元,其中:227个项目签约落地、总投资规模3599亿元。

  (四)全力以赴,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力支持工业振兴。下达工业振兴资金66.9亿元,支持重大工业产业项目、“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能源电力保供、工业投资先进市县奖励等。二是加力支持乡村振兴。分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176.14亿元,较2021年全年增长5.5%,优先支持产业发展、促进脱贫群众增收和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弱项。三是加力支持科技发展。统筹安排科技相关项目资金19.47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资金6.47亿元,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围绕打好自治区重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要求,按照“6+2+N”体系组织实施科技项目,支持科技部门组织实施广西“十四五”科技重大专项,支持重大科研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设。四是加力支持重大战略落实。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提质增量发展。统筹资金342.63亿元(含债券资金136亿元),聚焦港口、公路、铁路等关键基础设施,疏通建设“瓶颈”,打造新通道陆海交汇门户和陆路干线关键点,支持通道提质增量发展。统筹28.37亿元,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不断提升自贸区建设实效。统筹12.76亿元,支持重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延长口岸通关时间,提升口岸服务水平。配合海关、商务等部门实施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工作。统筹资金120亿元,支持去冬今春产业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发展等项目,着力补齐重点领域发展短板,发挥各专项资金的协同效应,化解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五)托底有为,民生领域保障有力。上半年,全区民生支出2634.8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持续在八成左右,有力支持了社会事业发展。一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对教育事业继续予以优先保障。按照“突出重点、强化统筹、补齐短板、提高质量、绩效优先”原则,筹措资金602.10亿元,优先支持教育提质振兴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实施,重点支持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扩容提质。二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安排262.76亿元,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94.92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丧葬补助金,给予参保人员缴费补贴、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费。三是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筹措资金31.2亿元,支持实施1.09万套城市棚户区和12.87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筹集6.13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0.29万套公租房,向2.31万户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是加大就业稳岗支持力度。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新增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对出现中高风险疫情的设区市以及5个特困行业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新增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录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五是加快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下达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资金786.47亿元,达到全年资金筹措计划的106.7%,有力推进社保惠民、健康惠民、教育惠民、水利惠民、安居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化惠民、巩固脱贫惠民和科技惠民等十大类惠民项目实施。

  (六)务实高效,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改革。不断深化自治区本级零基预算改革。根据《自治区本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研究推进2023年部门零基预算改革工作,计划通过拓展零基预算编制覆盖面、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细化率和年初预算到位率、建立预算编制审核约束机制等,进一步深化自治区本级零基预算改革,并将拟出台的政策文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加快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制定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完善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机关绩效考评挂钩措施,建立奖优罚劣的结果应用机制,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从纳入考核通报的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整体情况来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支出综合进度”为51.6%,高于序时进度1.6个百分点。

  四、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一)全区和自治区本级债务总额结构、还本付息、风险管控等情况。

  1.政府债务规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区政府债务余额9679.1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842.15亿元。

  2.政府债券还本情况。上半年,全区政府债券还本487.49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还本103.84亿元。以上到期债券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3.政府债券付息情况。上半年,全区政府债券付息支出163.97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付息支出54.21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付息负担总体可控,到期利息均已如期兑付,未发生政府债券违约行为。

  4.风险管控方面。上半年,全区发行再融资债券537.83亿元,有效缓释到期债务风险。

  (二)全区与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规模结构、资金投向、资金管理、项目运行、项目库建设和绩效管理等情况。

  1.发行规模及资金投向情况。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046.6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81.65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765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项目、高速公路和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公立医院、棚户区改造项目、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等社会领域项目。

  2.债券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上半年,全区政府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全区发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65亿元,实际支出362.82亿元,支出进度47.4%,支出进度在全国排名前列。

  3.项目运行、项目库建设和绩效管理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1〕2号),自治区财政厅已组织市县和区直有关单位对2021年专项债券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及时公开自评结果,同时将对5个市本级、9个县(区)开展绩效抽评。全面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部署,通过系统监测手段,对项目运营实施监测,提高专项债券项目质量。

  五、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的思路和措施

  (一)进一步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努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一是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全区财源建设实施意见,探索建立税收贡献与产业政策、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招商引资、要素分配“五挂钩”机制,引导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投入产出效益和财税贡献,千方百计提高地方税收收入规模、优化收入结构。二是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在落实好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严厉打击偷税、骗税行为,切实抓好大中小税源收入征管,坚持西瓜芝麻一起抓,堵塞收入漏洞,对依法该征的收入及时征收入库。精准分析当前财税运行情况,特别是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疫情、房地产市场、退税减税降费、产业投入等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挖掘增收潜力。三是加大对房地产运行稳定的支持力度,稳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合重点产业建设和房地产稳定需要,研究更加积极有为财政政策,刺激房地产消费和投资,推动房地产健康良性发展。四是继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五是持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严控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需的项目支出,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和保障全区重点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全力稳住经济大盘。一是持续落实落细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在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制造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基础上,按规定将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纳入政策范围;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保障,加快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确保退税资金直达惠及市场主体。积极配合税务等部门坚决防范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骗退税,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密切跟踪资金下达使用情况,加强退税资金的管理,让退税资金真正用于解决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员工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困难,真正达到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的目的,切实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二是持续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持续加强收支监测分析,预算分配下达、财政资金拨付、项目实施进度都要进一步加快,通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好促进一揽子政策落实好、宏观调控效果好。三是加快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继续加快今年已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并在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前准备的情况下,按中央规定扩大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四是加大财政金融联动力度。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用好用足融资担保工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覆盖面。

  (三)进一步加大风险防控力度,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一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财力下沉,持续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压实市级管理责任和县级主体责任,督促市县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最优先级来保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动态监控机制,对发现的潜在风险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二是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进一步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制度体系,硬化预算约束,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监管,完善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健全政府隐性债务联合监管,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三是持续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

  

  


原文链接:http://dhzt.gxrd.gov.cn/html/art174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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