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全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2年7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重新确定全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重新确定后的名额分别为:

  

  南宁市51-61名
柳州市45-51名
桂林市45-51名
梧州市45-51名
北海市41-47名
防城港市41-47名
钦州市45-51名
贵港市45-51名
玉林市45-51名
百色市45-51名
贺州市41-47名
河池市45-51名
来宾市41-47名
崇左市41-47名

  

  


原文链接:https://www.gxrd.gov.cn/html/art17482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