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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3号)

发布时间:2022-07-2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西省信访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西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2022年7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西省信访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2/07/26/0197230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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