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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6号)

发布时间:2022-07-29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xwzx/cwhgg/202207/t20220729_8526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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