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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7-2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2022年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由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编:王晶 丛萍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8/202207/23c9508e-c44a-45f1-a499-b189a23b90f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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