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对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6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2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共有12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过去一年,面对更加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创造了有力的财政支持,保障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较好完成了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审计部门坚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促进党的自我革命开展工作,查找问题客观准确,提出建议务实中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功效。出席人员充分肯定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积极评价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审查结果报告。出席人员强调,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用好存量政策,谋划好增量政策,强化对科技自立自强、粮食能源安全、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保障,确保经济运行平稳健康。要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财经纪律,抓好审计整改,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和绩效管理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预算、决算编制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编制工作需特别严谨细致,数据要丝丝入扣,年与年之间、表与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逻辑关系、平衡关系要符合会计原理。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决算报告应与预算执行情况一一呼应,建议在决算报告中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实施、调整、终止、变更等情况进行明确的、具体的说明,进一步增强决算编制与预算报告的关联度。

  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科学合理设定绩效指标,从侧重单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向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绩效评价拓展,着力把绩效评价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补贴实施情况的监管,科学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和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补贴对产业发展的引导激励作用。

  二、着力保障重点领域财政支出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着力保障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国防建设等重点和刚性支出,加强民生保障支出,做好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工作。一方面加强“开源”,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另一方面科学“节流”,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开展跟踪审计等方式,精打细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有的出席人员认为,交通运输业对畅通循环、稳定经济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财政保障力度。有的出席人员指出,现在我国对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财政投入还不够,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上予以倾斜,研究制定出台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多元投入机制,把国家、地方、企业等各方面的资金统筹起来,发挥出最佳效益。

  三、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的效能

  有的出席人员认为,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风险挑战增多,有关部门应统筹用好政策工具箱,打足提前量,推动政策早出台、早落地、早见效。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增强市场活力既包括供给侧的生产者、经营者,也应包括需求侧的消费者,财政政策的发力点应前移,更多地面向消费者、家庭和个人。建议:(1)扩大失业保险的给付范围;(2)提高养老保险等社保的给付水平;(3)提高领取社保的便利性;(4)降低个税和社保缴费率,必要时可考虑直接给居民发放消费券。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出台扶持政策或者优惠政策需注重政策的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瞻前顾后,量力而行。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库建设,落实好“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减税降费对稳住市场主体、提振市场信心意义重大,建议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提升政策实施的科学性和精准度,着力在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举措上下功夫,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持续发挥前期减税降费政策的累积效应。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重要方针,严把预算安排和支出关口,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坚决杜绝浪费财政资金。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越是经济发展任务繁重、面临风险挑战较多的年份,越要严格预算执行,建议各部门、各地方严控预算调剂,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大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要研究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变动的调节预案,依法应对预算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困难情况。

  四、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处理好稳经济与防风险的关系,政策要有力度、有实效,开正门、堵旁门,依法依规举债融资,遏制住新增隐性债务。建议:(1)针对少数市县财政收入难以支付债务利息的问题,要研究出台处置办法;(2)在责任清晰、风险受控的前提下,研究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3)深入调研政府性融资平台债务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加快相关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围绕地方政府债务的总体规模、资金结构、使用情况、偿还能力等要素,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确保地方政府债务全过程管理,风险始终可控。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对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意义重大,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审计、税收、金融、国有资产等方面的实施细则,以制度封堵风险漏洞。

  有的出席人员说,近期河南村镇银行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建议有关部门深度介入案件调查,加大风险防范工作力度,组织力量排查金融领域潜在的风险点。

  五、突出审计工作重点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审计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跑冒滴漏,杜绝资金流失和低效运转。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在审计查出的问题中,有的是制度规定不健全不完善,有的是执行制度规定、财经纪律不严格,有的是知法犯法、明知故犯,有的是工作和探索中的失误,建议对这些问题区分开来,妥善处理。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加强审计监督,除了对工作原因造成的财政资金使用不当的问题认真审计外,应重点盯住审计中揭示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弄虚作假、渎职失职、贪污腐败等违纪违法行为,督促从严整改、源头治理。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国有资产内部审计失真、违规经营、内控薄弱、外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持续审计,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有的出席人员说,应着力推动审计监督同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进协调工作机制化、制度化,切实形成监督合力。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及时总结提炼近年来审计工作中形成的一系列规律性认识,确保在审计监督和人大监督中得到体现和贯彻。建议适时对地方政府债务开展专项审计。

  六、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2021年10月新修订的审计法突出并细化审计整改的有关规定,建议有关部门以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既处理事、又处理人,查改联动、破立并举,形成有效震慑。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关键在于压实压紧党委的领导责任、政府的落实责任、主管部门的主抓责任、被审计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审计机关的督促责任。主管部门与直接责任单位应上下联动,横向部门间应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层层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有关部门应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整改工作中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加大整改力度,逐条抓好整改工作。有的出席人员说,应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对前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再审计。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审计部门应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指导;对审计查出问题较多或者整改工作不力的部门,人大常委会可专门听取其整改情况报告。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07/01f951556b8e443a92fecf132a5c8c2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