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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波出席《四川省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6月30日,《四川省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眉山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洪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主持会议。会前,省人大调研组前往成都市都江堰市紫坪铺水库,雅安市雨城区沙坪电站、黄泥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眉山市彭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青神县唤鱼公园,就岷江流域的水源地保护、生态流量下泄、污水处理等情况进行了调研。

  座谈会上,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乐晨介绍了《条例》起草工作情况,成都市、乐山市、宜宾市、雅安市、眉山市、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以及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修改完善条例,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杨洪波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来川视察期间,专程来到宜宾三江口察看了解当地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实施长江水域禁捕退捕等情况。岷江是长江一级支流,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地。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开展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依法推进岷江流域生态保护的现实需要,是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维护流域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的有效形式。

  杨洪波要求,要将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贯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要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河湖岸线管理开发,强化流域内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保护,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与上位法衔接,充分借鉴省内其他流域立法成果经验,重点把握好推动全流域精细化分区管控、完善污染源管理体系、防范化解沿江环境风险、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引导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方面问题,不断完善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

  杨洪波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强化上游担当,坚持“全流域理念”和“一盘棋思维”,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省人大城环资委要践行“全过程民主”的理念,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的沟通联系,注重听取流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提出相关议案的代表的意见建议,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为条例顺利提请审议作出积极努力,为守护好岷江一江清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杨洪波还前往仁寿县实地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情况。

  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张景蓉,水利厅副厅长王华以及成都市、雅安市、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ldhd/202207/t20220706_41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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