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全国工作 > 正文

我国林长制全面建立 设立各级林长近120万名

发布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记者13日从国家林草局获悉:一年多来,全国各地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设立各级林长近120万名,全面建立林长制的目标如期实现,实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明确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长制。目前,除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其余各省份均设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各级林长近120万名。各级林长实行划片分区负责,协调推动相关工作事项落实。各省份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出台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四项基本制度,创新建立总林长令、林长巡林、“林长+”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基本建立,长效机制落地生根。

  随着林长制全面推行,我国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不断强化。2021年全国林草行政案件发生数量同比下降21%。

  科学绿化迈出重要步伐,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不断强化。今年1月至6月,全国造林绿化、种草改良和沙化土地治理任务分别完成82.9%、55%和50%。

  资源保护发展新机制初步建立。各地普遍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指标,明确为党委政府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推深做实林长制,全面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林草资源质量;系统开展宣传培训,提升林长履职能力;严格督查考核激励,杜绝形式主义。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3-177114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