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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四个三”工作法 推进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2022-07-05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拓宽联系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今年以来,安徽省泗县人大常委会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按照“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思路,逐步推进镇村人大代表工作站室建设全覆盖,有效保证了“人民诉求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反馈”。

  

  坚持“三级”联动

  理顺落实机制

  一是县级统筹调度。县人大常委会明确由分管副主任牵头、人选工委具体负责,印发指导意见、建设标准、运行流程等有关文件,建立“一周一调度、一周一督查、一周一总结”工作机制,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8次实地督导工作站室建设运行工作,不定期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对工作站室建设进行具体业务指导和工作调度。

  二是镇级有序推进。各镇人大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拟定建设方案,层层动员、抓好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紧密结合镇村实际,整合现有设备资源,科学谋划站室地址。选优配强站室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多次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稳步推进站室建设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县15个代表工作站已全部高标准建设完成并发挥作用。

  三是村级执行落实。各村(社区)根据站室建设标准,抓组织实施,重执行落实,推动村(社区)工作室建设高质高效开展。目前,全县共挂牌建立村(社区)人大代表工作室105个,基本实现了“村室全覆盖、各级代表全参与”的目标。各工作室室长严格履行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和代表活动日的联络、服务、保障等工作。

  

  坚持“三化”强基

  确保全面达标

  一是建设标准化。细化人大代表工作站室建设标准,实现活动计划、工作制度、代表信息等上墙公开,做到了有标牌、有场地、有设施、有制度、有经费、有活动、有记录、有实效的“八有”标准。注重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建立人大代表站室接待微信群,同时将进驻人大代表微信二维码对外公开,推动即时双向互动交流。

  二是运作流程化。严格按照制定计划、进站接待、问题办理等人大代表工作站室运行基本流程,排定每月代表值班表并将接待日期、接待地点、代表姓名、联系方式等对外公示。人大代表按时到岗,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站室按规定做好受理登记、汇总分类、交办、跟踪督办、结果反馈、材料归档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活动常态化。坚持围绕中心、聚焦民生,常态化组织开展履职活动。今年4月以来,共组织开展接待选民活动209次,参与代表1257人次,接待群众1863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49件,转办交办498件,政策解释76人次,协调化解纠纷60余起。此外,还组织代表开展集中学习、疫情防控“敲门行动”等活动190余次,参与代表达1800余人次。

  

  坚持“三转”提效

  拓展服务“半径”

  一是转变理念。加强进驻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坚持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调研视察与学习研讨相结合等形式,多渠道提升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能力与水平,引导代表自觉从“要我当代表”向“我要当代表”转变,从“被动履职”向“主动履职”转变,从“消极应付”向“有效作为”转变,切实增强履职行权的主动性。

  二是转变作风。出台《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制度》,规定代表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时,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不接受任何宴请、礼品、土特产品,严格遵守工作日禁止饮酒等规定。

  三是转变方式。紧密结合“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严格落实五级人大代表每人每月提出一条民生建议的要求,广泛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推动代表履职从被动接访向主动深入群众转变。截至目前,全县1620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共提出2503条民生建议,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03条、县人大代表建议616条、镇人大代表建议1784条,代表提出建议率100%。

  

  坚持“三项”考核

  力促真抓实干

  一是考核人大主席。严格执行《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考核办法》,把代表工作站室建设及运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定期进行阶段性督查指导,将督查结果作为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考核评分、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人大工作者和先进代表小组的重要依据。

  二是考核“一室七委”。制定《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一室七委”履职考核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一室七委”按照“八有”标准,指导各镇人大、开发区工委建好、用好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代表工作站、代表工作室等,促进代表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活动。

  三是考核人大代表。制定出台了《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对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奖优罚劣、退出机制等内容作出规定,全县313名县人大代表每年履职情况都将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考核评价,有效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的活力和动力。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563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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