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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汉中绿色有机水稻生产基地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01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建议人:马咏梅

  民为国基,谷为国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饭碗必须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我省一直以来给汉中定位是绿色循环发展,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打响秦巴生态品牌、加快实现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汉中又是“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南水北调工程水源涵养区保护地区,有着悠久的水稻种植历史,是水稻优质适生区,每年有120万亩的种植面积。由于生态水环境好,汉中很多县区开展了稻田综合种养,稻鸭共生、稻泥(鳅、蟹、甲鱼)共生,用生态种植的方式种水稻,生产的优质稻米既生态、口感好,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农民群众增加了多重收入,水稻的品种、品牌、品质得到了提升。建议:

  省政府把汉中列为绿色有机水稻生产基地,从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给予资金、技术和政策的大力支持,并将汉中水稻培育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予以大力扶持。

  建议办理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十分重视代表建议。绿色、生态,是汉中农业的优势和底色,既是发展方向,也是工作定位。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聚焦水源地保护和农业绿色发展,以标准化品牌化为抓手,支持汉中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品种推广、标准推行、技术培训、品牌宣传等工作,加快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截止目前,汉中市有效期内绿色食品企业32家,涉及产品58个,有机农产品企业125家,涉及产品254个,获得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农产品23个,占全省总数的21%。为支持汉中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水稻生产,加快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省农业农村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支持。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及农产品品牌认证认定,加大对汉中大米生产区及生产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优先受理、优先审核,指导部分优势主产县区把绿色有机稻米产业打造成县域首位产业。

  二、加强创建指导。鼓励支持绿色有机稻米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坚持“政府引导推进、产业化经营、相对集中连片、适度规模发展”的原则,推动汉中水稻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加快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对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经营的基地,指导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三、加强品牌宣传。利用各种平台和渠道,加强对汉中绿色有机稻米的品牌宣传和产销对接。将已获“两品一标”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纳入《陕西农业品牌目录》,指导企业入驻陕西农业品牌网,做好线上宣传活动。借助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大型展会,开展汉中绿色有机稻米品牌宣传推介活动,不断扩大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优品优销、优质优价。

  四、加强人员培训。以绿色有机稻米生产为重点,利用绿色食品现场检查、质量安全指导服务、技术标准推广培训等机会,对稻米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开展专题培训、实地培训。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稻米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云培训”,引导督促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按标生产、对标提质,扩大标准应用覆盖面,推动汉中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

  (周鑫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1yajy/1378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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