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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重在“联” 要在“动” 贵在“成”

发布时间:2022-06-26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联动,顾名思义,就是联合行动,是近年来地方人大行之有效开展工作的一项创新。其源于监督中,涉及全局性、全域性的问题或工作,一地人大“单打独斗”往往成效不是很明显、难以完全解决问题,须从系统和整体的角度来认识、把握和推进人大监督工作,需要上下或左右的地方人大联合起来,共同行动、共同发力、形成合力,以收全功。

  当前,联动已从监督扩展开来,延伸到立法、监督、决定、代表工作等各个方面,常态化地运用于地方人大工作。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与时俱进、因应时势,更好地开展联动、深化联动、用好联动、使联动富于成效地持续推动地方各级人大履职到位,是一个重要而现实的课题。笔者认为,结合基层实践,可着力于“联”、致力于“动”,做到人常联系、文有来往、动则有成,推动联动向纵深开展。

  人常联系夯基础。人员熟悉、增进共识,是做好联动工作的基础。老话说,各级人大是一家。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以一家人、一盘棋的理念,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常委会组织下,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利用联动这个平台和契机,务实有效地开展主任会议成员、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人大机关干部等各个层面的来往。人员来往的形式可以活泼多样、不拘一格,人员来往的态度要积极主动热情,人员来往的主旨在熟悉人员、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推动工作。在联动前,多走动、多联系、多谋划,扎扎实实做好联动的各项充分准备;在联动中,多沟通、多协调、多通气,齐心协力切实打好联动之仗;联动后,多总结、多交流、多提升,互学互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以备将来更好地联动。

  文有来往以依据。师出有名、有凭有据,是做好联动工作的要件。开展联动工作,必须有根有据、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地方各级人大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从各自实际出发,建立健全联动制度机制。在具体操作中,在加深了解、形成共识的条件下,依法依规制定好联动工作方案,细化联动工作的内容、环节、程序、流程、时间等,并在联动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中,以法律法规和文件、文案、文书作为开展联动各项工作的依据,人来则文来、人往则文往,熟不越矩、依文而行、凭文而动,使联动从筹划、启动、运行到结束,都遵规守纪、郑重其事、规范进行、公开透明、无懈可击,坚决避免师出无名、无凭少据,切实增强人大联动的规范性、权威性。

  动则有成做真功。突出重点、抓住要害、聚力成效、共同行动,是做好联动工作的关键,也是人常联系、文来文往的关键。开展联动工作,不是为了追求好看和轰动效应,而是旨在起到改进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果。联而不懂与联而有动,效果一定是不一样的,所以搞联动绝不能搞形式主义。联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直面问题,坚持少而精,着眼于促进解决现实问题,抓住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民生福祉的大事要事难事,针对有关法律实施、河流或空气污染治理、营商环境构建、安全生产等具体工作和具体事项,有选择、有重点、精准地开展行动。参与联动的基层人大,按照联动统一部署,紧扣联动时间节点,聚焦联动主题和项目,注意克服可能出现的落点不实、发力不均、因人成事、各自为战等问题,紧锣密鼓地整合资源、优化方式、真抓实干、同频共振,把联动工作抓紧抓实、落地落细,在促进法律法规得到遵守和执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努力实现新的明显提升,真正做到联动一次、事半功倍,坚决避免联动一次、事倍功半。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gdll/202206/t20220623_41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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