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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行政全力促进儿童健康

发布时间:2022-06-2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6月21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报告关于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情况。

  报告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儿童健康工作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儿童健康水平整体明显提高,《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儿童健康相关目标均如期实现。

  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5.0‰和7.1‰,较2012年下降51.5%和46.2%,总体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6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等指标逐步改善,特别是农村儿童生长迟缓问题改善明显。儿童常见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神经管缺陷、唐氏综合征等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得到初步控制。

  完善儿童健康促进法规政策

  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长期以来,我国不断完善儿童健康促进法规政策。

  全国人大以宪法为依据,不断完善儿童健康法律体系,制定公布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两次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断强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修订药品管理法,进一步明确鼓励儿童用药品的研制和创新,对儿童用药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在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学前教育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制修订中,均强化儿童健康促进有关规定。

  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推进儿童健康促进工作。制定实施四个周期中国儿童发展纲要,针对儿童健康关键问题,明确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到2030年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0‰和6.0‰,提出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将儿童健康纳入《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健全儿童健康促进保障机制

  与此同时,儿童健康促进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我国建立持续的儿童健康投入保障机制。将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0至6岁儿童提供。同时,建立覆盖包括儿童在内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儿童药品纳入医保,儿童专用药和适用药占国家医保目录内药品种类的20.13%,经谈判新进入目录的34个独家儿童用药品平均降价55.6%。

  我国还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连续制定实施两周期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为符合条件的0至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救助。2012年以来,累计救助0至6岁残疾儿童140余万人。

  长期以来,儿童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印发《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先后发布3批共105个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通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投入5.74亿元,支持儿童用药品研发和临床研究。加强儿童用药品重点监测,鼓励儿童用药品集中生产基地建设。

  加强疫情期间儿童健康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国进一步加强儿童健康保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疫情防控中对儿童予以重点救治保障。

  积极预防儿童新冠肺炎。普及疫情防控知识,规范儿童口罩生产和佩戴,指导学校和家长做好儿童防控措施落实。大力推广线上健康评估和指导等智慧服务。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发热患儿筛查和疫情防控工作。

  全力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指导各地向社会公布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定点医院,建立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绿色通道。做好危重感染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疫情期间孕产妇安全分娩,减少新生儿感染。

  稳妥推进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周密组织安排,强化医疗保障,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供应,切实做到儿童安全接种和应接尽接。全国3至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覆盖率和全程接种覆盖率分别达98%和95%以上。

  加强儿童救治。及时更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儿童患者诊疗内容,强化中医药防治。按照“四集中”原则,加强儿童定点救治,针对儿童患病特点,指导各地加强儿童心理疏导和人文关爱,努力保障儿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强化儿童健康促进法制建设

  报告认为,从儿童健康保障机制看,我国还存在儿童健康法制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儿童健康投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儿童健康领域相关改革还需持续深化等不足。

  报告建议,进一步强化儿童健康促进法制建设。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儿童健康法律法规体系。积极争取将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急需的立法修法项目列入下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尽快启动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研究完善儿童健康促进工作相关法规和配套规定。

  另一方面,持续推动儿童健康促进相关法规政策落实。以法制保障儿童健康,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落实儿童健康促进主体责任。将儿童优先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考虑,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建立稳定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儿童健康投入保障制度。(蒲晓磊)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06/bc3d5511a34e49d79cb9770d03a9b6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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