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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17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22年6月7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四川省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后,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省人民政府提出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债2261亿元,扣除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已批准的一般债务168亿元、专项债务882亿元后,此次拟新增举债1211亿元,其构成为:(1)通过中央政府直接转贷向国际组织借款收入2.6亿元(省级留用4569万元,其余全部转贷市县);(2)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08.4亿元(省级留用30.2亿元,其余全部转贷市县);(3)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00亿元(全部转贷市县)。

  上述事项,将使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全省预算和批准的省级预算发生变动调整。(一)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和省级收入预算均未发生变动调整;全省支出预算由10953.2亿元变动为11164.2亿元,增加211亿元,省级支出预算由3418.6亿元调整为3449.3亿元,增加30.7亿元。(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和省级收入预算均未发生变动调整;全省支出预算由3950.4亿元变动为4940.7亿元,增加990.3亿元,省级支出预算未发生调整。(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和省级收支预算均未发生变动调整。(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和省级收支预算均未发生变动调整。

  预算委员会认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安排部署,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突出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重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此次举借债务后,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增加至17353.1亿元,在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554亿元内;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增加至1292.5亿元,在省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25.6亿元内,符合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预算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本次全省新增举债1211亿元;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为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债券发行进度。加强对投向领域和项目合规性、成熟度、融资收益是否平衡等的审核把关力度,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和各级政府重点项目。抓紧向市县下达新增债务限额,并督促其加强与同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沟通,尽早依法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加快发行节奏,确保在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发行工作,并及时将债券发行及资金筹集情况、细化到项目的资金分配方案等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发改、财政、项目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推动项目单位做实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用好政府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的监管,强化债券资金“借、用、管、还”的全流程管理。对于短期内确实无法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要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调整,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浪费。加强债券资金绩效管理。

  三、加强债务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确保到期债务及时足额偿还。加强政府债务实时监测,健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将隐性债务化解成效与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挂钩,督促市县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重点防范因招商引资违规承诺、通过国有企业举债等方式新增隐性债务。综合运用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方式,强化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监督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以上报告,请审议。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jdgz/syfy_5987/202206/t20220616_41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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