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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双组长”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06-1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6月10日上午,《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双组长”会议在省人大机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副省长卢山出席并讲话。

  

  会上,省司法厅、省经信厅就条例(修订草案)立法的必要性、修订思路、起草过程、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等工作情况作了汇报,有关专家和企业代表结合各自领域就条例修订草案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同志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加强中小企业要素资源保障、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强精准纾困优化服务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研究和探讨,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卢山指出,一是要进一步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小企业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和论述,特别是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以后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体现在我省的条例修订草案中。二是要进一步处理好条例修订草案与上位法、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关系,有序衔接,互为补充。三是要进一步突出浙江特色,将经验做法固化下来,更加彰显中小企业在现代化先行省建设、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数字化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四是明确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凸显创新驱动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五是条例修订草案表述要更精准,措辞更实更有力,加强条例在贯彻执行中的指导性。同时,要求相关部门根据“双组长”会议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修订草案,确保按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李学忠指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工作,社会各界和中小企业对条例修订都非常期待,关注度很高。卢省长的讲话,站位很高、把握很准、要求也很明确,特别是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的重要指示和要求,要再学习再领会,并在条例中充分予以体现。他强调,省人大相关专(工)委和省政府相关部门要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不断修改和完善条例修订草案。一是立法要有更高的目标要求。努力将《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修订为一部创制性的、有浙江辨识度的、有全国影响力的、教科书式的法规,真正使条例成为一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操作指南”。二是准确把握法规的定位和促进原则。条例修订要在坚持中小企业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基础上,体现倾斜扶持和特殊保护。民企促进条例重在促进和保障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而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侧重的是倾斜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既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又要依法规范;既要支持创业更要突出支持创新;既重政策支持更重服务支持;既要对中小企业政策上普惠更要扶优扶强。三是针对突出问题,设计有力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措施。增加条例的刚性、可操作性和实施性,对政府制定配套制度要有明确的要求。四是充分体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在立法过程中,要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企业、代表和群众的意见,真正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张金如、副主任委员王杰、副主任委员张必来,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王柏能、周兴武,省政府副秘书长蒋珍贵,省经信厅副厅长岳阳,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杨必明等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dflf/dflfzhq/202206/t20220614_93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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