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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6-11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2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xjpcsc.gov.cn/article/2165/lfg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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