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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激活资源要素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6-11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建议人:省人大代表李田利

  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赋予了乡村更高的颜值。但由于长期以来,农村资源、资产权属不清,导致好环境无法变成农民致富的金饭碗,即好颜值无法转化成价值和产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村最优质的资源,也因权属不清无法被激活,直接影响乡村振兴的进程。建议:

  一、尽快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并予以发证,让集体建设用地有合法的身份,为社会资本的进入支持农村发展创造基本的条件。同时也打通了村庄发展融资渠道,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奠定了基础。

  二、通过给农户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证书,充分赋予了农户的财产收益权,使每个农民有获得感、安全感,为乡村振兴营造出政通人和的稳定局面。

  建议办理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十分重视代表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财经委第五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两个重要前提之一。《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完成农村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且连续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农房确权登记工作。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要求及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自然资源厅也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组织督导等推动此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据各市上报统计,目前全省共有农村宅基地665.5万宗,其中符合登记条件的601.5万宗、不符合登记条件的64万宗,按照国家要求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任务。根据现行不动产登记相关要求,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基础上,对宗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开展补充调查,依法确定房屋所有权主体、面积等属性,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但目前由于部分市县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基础薄弱、财政困难等问题影响了整体进度,各地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进展很不平衡。下一步将重点指导市县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农村宅基地实际现状,加快推进“房地一体”调查工作,全面建立农村不动产权数据库,完善登记发证数据库。二是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聚焦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分类分时段妥善处理“一户多宅”、超面积、祖遗户、没有权属来源材料、农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等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提高确权登记比率,做到应发尽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坚持依法确权,规范登记。严格按照现行不动产确权登记法律规定,坚持“一户一宅”、面积法定,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城市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一律不予确权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服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让农民群众真正有幸福感、获得感。

  (周鑫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1yajy/1374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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