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动员令 开启新征程——江苏省委实施意见出台纪实
前行的新起点,充分体现全省各级各部门合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执着追求和使命担当。
《实施意见》彰显制度优越性、贯穿正确民主观、赋予实践引领力,为我省各级人大扛起新使命、奋进新征程勾勒出一张熠熠生辉的愿景蓝图。
认清新形势:以新部署贯彻中央新要求
2021年10月,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这在党的历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迎来崭新篇章——
从宏观背景看,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会后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
从江苏实际看,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奋力迈进“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间节点,江苏胜利召开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担当新使命、谱写新篇章的行动纲领。
从人大自身看,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地方组织法进行修改,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总则,赋予各级人大更加光荣而艰巨的责任,需要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充分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有效性。
历史长河奔腾不息,时代考卷常出常新。如何把握机遇,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发挥制度功效?如何回应期盼,切实肩负起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大责任?江苏省委高度重视,要求对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推动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政隆同志在省委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省人代会上,在省人大机关调研时,先后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制定《实施意见》作出部署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的第一时间,省人大常委会就在全国率先作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法定方式,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栗战书委员长对此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学习交流会推介了江苏这一做法。
如果说《决定》偏重于及时性,那么《实施意见》则注重了全面性。省委加强对《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由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同志牵头负责文件起草工作,去年11月成立工作专班。李小敏提出,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规定,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吴政隆书记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抓紧起草《实施意见》。
今年3月中旬,《实施意见》代拟稿正式出炉。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4月1日经省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吴政隆书记强调指出,《实施意见》是省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我省人大工作,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把握新导向:以新任务体现发展新需求
这是近三年内省委围绕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出台的第二份文件。2019年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之际,省委隆重召开纪念大会并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两次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省委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这次的《实施意见》如何做到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起草工作要把握的关键问题之一。
李小敏为工作专班点题,“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实施意见,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解读阐释以及省委对这方面的要求,构成这份省委文件的重要方面和重要特色;这是贯彻首次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主旨要更加鲜明、主题要更加突出、主线要更加清晰;这是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既体现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又为各级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做好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注入强劲动力、提供具体指引。”
工作专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汇编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更加深切地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在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各项工作,只要上下一心、步调一致,思想上高度认同、行动上坚定跟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一定能越走越宽广。“《实施意见》第一部分就旗帜鲜明地突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明方向、立原则,把党的创新理论一体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说。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贯穿其中的一个核心要求,就是在继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在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亮点纷呈。在全国率先编制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得到栗战书委员长充分肯定;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三个意见,为一体推进全省人大工作提供具体指导;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联系指导,支持和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等,提高了履职的系统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丰富拓展了我省人大工作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
工作专班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经验,克服疫情影响加强联系沟通,在交流学习中开阔视野、提高站位。3月上旬,李小敏主持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对照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逐条推敲《实施意见》可行性操作性。全国两会召开后,及时将两会精神和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相关内容融入文件。《实施意见》在反复打磨中日渐成熟,“文件起草工作始终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指导下进行,体现了政治站位高、贯彻落点实的鲜明特征。”工作专班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王林介绍说。
瞄准新目标:以新举措展现人大新作为
如何突出政治性,使人大成为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如何增强适用性,牢牢把握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这一鲜明主题?如何体现创新性,把创造性开展工作融入依法履职全过程?本着对时代负责、为人民尽责的态度,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机关各委厅室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
——恪守最高原则,突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的党百年奋斗“十条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提出的“六个必须”,首条都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大家一致认为,《实施意见》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作为专章进行阐述,是对地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燕文说,要在“全面”二字上下功夫,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会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同党中央决策部署、总书记重要指示对标对表。“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莫宗通表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地方人大对外交往工作面临新挑战,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引,不断探索人大外事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主任邵伟明语气坚定地说。
——高举民主旗帜,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系统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对具体地、现实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明确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实施意见》对如何将这一重大理念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去年底今年初我省开展的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92%的登记选民参加投票选举,一人一票直接产生县乡人大代表9万多名,选举过程人民广泛参与,选举结果彰显人民意愿,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我们要认真总结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选举工作程序和机制,更加充分保障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主任杨勇表态。“《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化,彰显了鲜明的人民性,体现了担当的主动性。”省人大常委会农委主任刘大旺说,要坚持守正创新,着眼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大局,强化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汇聚起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智慧和力量。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陆永泉表示,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落实到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各方面各环节,高标准完成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发挥主导作用,着力推进高质量立法。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地方立法工作特色鲜明、成果丰硕,特别是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立法协商办法,进一步发挥协商民主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小快灵”立法,制定《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以18条的“小体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多年来我省院前医疗急救的突出问题,同时进一步研究制定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指导意见等,积累了新的实践经验。“《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强调紧扣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急用先行,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说。“地方立法要找准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这样才能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主任朱晓明深有体会。在4月13日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牵头起草的《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得到发言人点赞,这部全国对台工作领域创制性的地方立法,正是发挥好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的具体体现,将为推进苏台经济文化交流发挥积极引领作用。
——增强刚性实效,切实做到正确有效依法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依法用权、依法行事。《实施意见》围绕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提出明确具体的行动方案。“要把加强对高质量发展相关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工作的监督放在突出位置。”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正邦建议,人大监督要抓住关键环节,针对短板弱项,推动解决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存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戴元湖十分赞成《实施意见》对中央文件围绕关于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职能要求提出的细化举措,他表示,要积极探索履行预算审查监督和国资管理监督职责的新机制新方式,持续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走深走实、国资管理监督提质增效。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汪泉非常关注丰富和探索监督形式的相关内容,建议要把立法与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他举例,这几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连续四年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后续跟进相关地方立法,提供了一个个全流程监督的生动范例。“要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建阳建议,进一步健全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快建设和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并咬合有力,强化联动协作格外重要。“《实施意见》对推进人大监督和其他监督之间的衔接贯通、相互协调提出要求,对放大人大监督工作的综合效果有积极作用。”工作专班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徐洹说。
——强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我省有近10万名各级人大代表,他们是党委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代表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决定着人大工作的成效。《实施意见》把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既遵循法定原则,又体现创新精神,最大限度激发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周铁根认为,要建立健全代表深度参与计划审查工作机制,全过程参与财经立法监督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把代表作用发挥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实施意见》不仅强调了对代表的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还提出了具体举措。”工作专班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秦一彬说,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强化代表履职服务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履职管理方面一直缺乏有力抓手,今年将出台健全人大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的办法,为建立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提供支撑。《实施意见》还围绕大家普遍关心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问题提出实招,以完善代表建议多层次督办机制的创新之举,推动各有关部门把代表建议进一步办实办好,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
——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和地方组织法的及时修改,对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需求更多、呼声更强,特别是基层人大迫切希望尽快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解决实际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陈蒙蒙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长期从事人大工作同志对加强人大建设的意见建议。大家围绕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制度、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街道人大工委机构设置、开发区人大履职探索、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问题提出不少具体意见。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还专题调研了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大机关机构设置等情况,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工作专班认真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体现在《实施意见》中。“这次省委文件对深化制度建设、加强履职能力、推动基层工作等提出了既站高望远又务实可行的举措。”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曹远剑说。
逐梦新征程:以新担当肩负时代新使命
精雕细刻谋长远,凝心聚力谱华章。经过反复论证、不断完善的过程,今年3月中旬形成《实施意见》代拟稿送省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在第一时间内分别征求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等机构单位以及13个设区市的意见。
省直各单位普遍认为,《实施意见》在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充分凸显江苏地方特色,既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人大工作中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又注重提炼近年来各地人大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体现了守正创新、走在前列的导向。各单位从自身职能出发,围绕支持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以创造性工作的实际成效,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提出了意见建议。
各设区市表示,《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政治站位高、可操作性强,对新形势下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履行地方人大职责,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设区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研读研讨,并围绕增强工作力量、完善机构设置、建立协调机制、推进数字人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次次讨论开放包容,一处处修改字斟句酌,征求意见的过程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广泛力量,展现的正是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各方面共提出修改建议48条,经省委办公厅审核后保留有效意见39条。李小敏带领工作专班逐一研究、吸收采纳25条,未采纳的与有关方面作好解释沟通。《实施意见》报吴政隆书记审阅修改后,提请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于4月9日正式印发。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主阵地,各级人大机关是主力军。省人大常委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专门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落实省委文件分工方案。李小敏要求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各委员会分党组采取集中辅导、集中交流的方式推动学习深入开展,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机构都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有力有序推动省委文件落细落实。
举目千山绿,新程好扬帆。《实施意见》的出台发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动员令”,坚守了人大工作的“生命线”,激发了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原动力”。省人大常委会将把准方向、提高站位、找准定位,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558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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