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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列席代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6-0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5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座谈会,围绕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主题,聚焦“浙有善育”“浙里康养”专项工作,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参加会议并讲话,座谈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主持。

  

  座谈会上,8位来自基层一线的省人大代表围绕会议主题,结合本职工作,以及联系走访群众所掌握的情况,发表了意见建议。在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发言后,梁黎明指出,代表们的意见建议素材鲜活、内容丰富,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省人大有关方面要认真梳理研究,吸收采纳到人大助推示范区建设的工作安排中去。

  梁黎明指出,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服务助推“一老一小”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妥善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事关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感,事关中华民族的永续传承。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推进“一老一小”工作的履职意识和责任,在促进“幼有所育”“老有所养”中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梁黎明强调,人大代表要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特别是“浙有善育”和“浙里康养”工作献计出力。一要加强对省委省政府相关改革政策和省人大常委会修改的计生条例等的宣传解读、解疑释惑,推动各项部署更好直达群众、惠及群众,提升人民群众的理解度、认同度和获得感、幸福感。二要围绕“浙有善育”的优婚、优生、优养、优教等各个环节,围绕“浙里康养”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老龄产业发展、老年友好环境等各方面工作,把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政策落地的短板不足、优化解决的对策思路,收集起来、梳理出来、反映上来。三要积极参与相关的地方立法、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和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积极反映民意诉求,精准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浙有善育”“浙里康养”的政策体系更科学更健全、公共服务更优质更均衡。

  

  梁黎明要求,人大代表还要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座的人大代表有来自教育、医疗、城乡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员,也有人大系统和企业单位的,大家的本职工作都与“浙有善育”和“浙里康养”有一定的关联度,要立足岗位,创造条件为“幼有所育”“老有所养”提供便利。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鲁俊,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国强,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洪开开,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与选任工委主任王文娟等参加座谈会。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tpxw/202205/t20220526_93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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