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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学前教育法 立法条件已经成熟

发布时间:2022-05-26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对外公布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学前教育法被列入其中。目前,制定学前教育法的立法时机已经成熟,立法进程不断加速。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取得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3.4%,普惠园覆盖率达76.01%。

  但由于学前教育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入学难”“入学贵”问题在一定时期内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这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高;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教师队伍建设滞后,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学前教育监管薄弱,科学保教水平有待提高;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学前教育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多位代表提出多件议案,建议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进程,为解决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诸多突出问题,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新形势下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议案建议,学前教育法应明确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明确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与机构,明确政府主导责任,确立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衔接机制,确立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制度,确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创新学前教育形式和载体,建立完善的教师培养机制,建立督导评估与问责制度。

  近年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等部门先后赴各地进行了学前教育立法调研,为正式启动立法进程做了基础性的工作。部分省市如江苏、北京、上海、广州、青岛等省市,出台了相应的学前教育条例,为全国性立法提供了重要经验。2020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政府责任,着力解决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和教师身份待遇政策等根本问题,学前教育立法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lfdt/1371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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