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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安系统33个集体和42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发布时间:2022-05-26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彰了全国公安系统982个先进集体和1485名先进个人,我省公安系统33个集体和42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厦门市公安局莲前派出所、福州铁路公安处福州车站派出所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称号;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大队长高湛等6名同志被人社部、公安部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高湛同志在大会上发言。

  此外,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等4个单位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石狮市公安局蚶江派出所等17个单位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永安市公安局燕东派出所所长邓晓斌等27名同志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莆田市公安局湄洲派出所等10个单位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周泽军等9名同志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7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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