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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捍卫英烈荣光

发布时间:2022-05-2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罗昌平也许不会想到,为了博取关注,在微博上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冰雕连”英烈的言论,会在网上迅速扩散,引起公众愤慨,最终被依法惩处。即便其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8万元公益损害赔偿金,也只能被减轻处罚。今年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其公开赔礼道歉。

  侮辱英烈的行为受到法律严惩,源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英烈保护的高度重视,以及相关领域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以特别法授权的方式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该领域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能,英烈权益迎来“国家队”的守护。202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检察机关可以据此提起公诉,保护英烈权益有了更多手段。

  在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四周年之际,记者深入采访了检察机关在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维护英烈名誉荣誉、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的一系列工作。

  及时“亮剑”,绝不容许侮辱丑化英烈形象

  英雄烈士用生命捍卫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绝不允许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罗昌平案只是检察机关保护英烈名誉荣誉的一个缩影。早在2019年,面对多人在社交媒体发布侮辱诋毁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森林火灾中牺牲烈士的不当言论,福建、浙江、河北、云南、天津等地检察机关及时“亮剑”,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最终判令被告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2021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了网络大V“辣笔小球”诋毁卫国戍边烈士案。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检察机关适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罪名办理的第一起案件。“辣笔小球”不仅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被以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追究了民事责任。

  “检察机关快捕快诉,让不法者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宣示了捍卫英烈的鲜明价值导向,让英烈精神世代传承。”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在谈及对“辣笔小球”一案的看法时,全国人大代表、天津滨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宝玲盛赞检察机关的做法。

  除了对侮辱诽谤英烈违法犯罪行为人予以严惩,检察机关也注重打击不法商家对英烈肖像、姓名的侵权行为。2021年6月,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陈望道姓名、肖像权益保护案引发全网关注。

  陈望道是《共产党宣言》中文全译本的首译者,参与了中国共产党建党的早期活动。他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是中华民族的精神遗产,是宝贵的红色资源。然而,自2011年7月开始,浙江省义乌市某农业开发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陈望道肖像、“望道”名字进行商标注册。在陈望道先生之子、复旦大学教授陈振新一家出具声明,希望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维护陈望道先生的形象后,最高检综合实际情况,直接办理该案。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最高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磋商。国家知识产权局经依法审查,认定涉案的5件商标涉嫌侵权,依法宣告无效。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不仅维护了革命先贤权益,也有效引导了公众正确使用红色资源。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以案释法,达到更大范围的警示教育效果,杜绝类似现象发生。”案件办结后,陈振新夫妇对检察机关表达了真诚感谢。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这些案件的办理有效抑制了网络上侮辱诽谤英烈、侵犯英烈肖像等不良风气,促使全社会形成崇尚英烈、尊重英烈的价值取向。同时,检察机关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多次分批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英烈权益行为。

  军地协作,以专项行动保护英烈纪念设施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如何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落实到日常行动中?检察机关选择了主动出击——强化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在工作开展初期,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多次与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沟通交流英烈保护工作。2019年8月,全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河北石家庄召开。会议特别强调,要积极探索军事检察公益诉讼特点规律,推动军事检察公益诉讼深入发展。2020年4月,最高检与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强调军地检察机关要在办理英烈保护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

  在一系列的部署中,检察机关开展英烈权益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成效。2019年,河南、陕西、河北、山西、福建五地省检察院分别联合所在地的军事检察机关会签协作意见,联合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调查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本省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落地见效。其中,河北省检察院联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英烈纪念设施专项摸底调研活动,共摸排英烈纪念设施4009处,对发现的112件线索进行了交办,发出检察建议64件。

  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调查活动带动了当地群众对英烈保护的热情。多名群众向福建省福州市人大代表、闽侯县大湖乡六锦畲族村团支部书记雷秀珠反映,湖山革命烈士纪念碑旁的通讯铁塔、建筑物等破坏英烈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环境。2020年3月,雷秀珠将线索反映给闽侯县检察院后,该院检察官经调查核实,发现通讯铁塔等设施确属违章建筑,但建成后投入使用长达17年之久,其关系着一个区域内群众的通讯问题,想要迁移并非易事。因该案涉及多家行政主管单位,属于难以解决的遗留问题,闽侯县检察院将案件层报至省市两级检察院。

  2020年9月22日,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辉和福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舒爱民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湖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实地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同年11月13日,在福建省检察院的支持下,闽侯县检察院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举行公开听证会。经充分讨论和综合考量,听证员一致认为,相关单位应共同努力、互相配合,推动涉案通讯铁塔及其附属建筑进行迁移,共同解决湖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周边环境问题。会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细化整改方案,积极协调乡政府、铁塔所属公司等部门筹措资金、搬迁选址。目前,通讯铁塔已全部拆除完毕。

  为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2021年6月,最高检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部署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检察机关联合召开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座谈会或典型案例发布会总数为1663次,全国整修和新建改扩建项目9439处,投入资金约7.4亿元,以实际行动为英烈营造安静、肃穆、庄严的环境。

  完善机制,探索多元化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百尺竿头思更进,策马扬鞭自奋蹄。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如何将英烈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检察机关一直在思考。

  2021年11月,最高检、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个部门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意见》,就烈士纪念设施的常态化管理、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2021年11月底,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理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指引》,对案件范围、管辖立案、调查取证、提起诉讼、执行监督、办案协同等予以明确。今年初,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犯罪的意见》,对英雄烈士的概念范围,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入罪标准,具体办案要求等都作出了规定。

  “经过近年来的检察实践,检察机关守护英烈权益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也面临网络侵权取证难,检察官办案能力有待提升,法律规范不健全,惩罚力度不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公安部门、网信办等沟通协作机制不够畅通等问题。”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英烈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对下指导,加大典型案件办案力度。对发生在各地的涉英烈保护案件保持高度关注,必要时由最高检立案办理,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关切。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继续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文旅部门、民政部门、军队等加强沟通协作,统筹做好英烈保护“大文章”。三是在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单一的赔礼道歉不足以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要继续探索包括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在内的多元化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为法律制度的完善积累实践经验。(闫晶晶崔晓丽)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05/e88e86f326624e4bb69ff78725b80df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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