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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探索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人大监督机制

发布时间:2022-05-2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对做好新时期预算绩效管理作出了全面部署。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探索构建贯穿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监督机制,将预算审查监督重点从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行为,向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拓展,结合当前绩效管理工作的现实情况,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跟踪问效财政专项资金,为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聚焦编制环节

  推进绩效目标编审“规范化”

  注重制度先行。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要求“50万元以上项目编制绩效目标书”“100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预评估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同时,推动市财政部门制定《关于围绕“三个口袋”编制项目支出核心绩效指标的指导意见》以及《扬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扬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扬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做到绩效目标应编尽编,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强化部门责任。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意识和主体责任,要求各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申报资金时,同步上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实现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编制“二合一”,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批复、公开“双同步”。2022年,各预算单位统一编制申报《市本级“大专项”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全面反映项目金额、概况、立项依据、项目清单和绩效目标,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实施预算评审。2021年,探索建立预算评审制度,预算工委会同市财政部门组织召开两次预算评审会,选取87个项目进行公开评审,涉及预算安排资金34.18亿元。公开评审会议,经过项目介绍、专家提问、集中评议三个环节,最终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原则,作出“优”“良”“中”“差”的评审结论,对资金分配和使用提出185条意见建议。根据评审结果,督促相关单位合理规范使用资金,取消了一批低效、无效、一般性支出。

  

  聚焦审查环节

  推进人大绩效审查“专业化”

  建立人大绩效审查指标体系。2018年,参照财政部绩效目标审核重点,制定《扬州市人大重点支出绩效目标审查表》,包括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4个方面、8项指标,作为人大绩效目标审查工具。建立专工委对口审查机制。在预算初审环节,遴选一批重点项目,交由专工委对口审查。审查前,邀请有关专家、部门负责人对参审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其掌握政策、业务要求。审查中,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绩效调查,检查相关账册、报表、凭证,形成调查报告,供专工委参考。审查后,专工委撰写绩效预评估报告,在完善绩效目标和指标、调整优化支出预算和政策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要求做出反馈。建立人民代表大会专题审议制度。从2015年起,市人民代表大会用半天时间专题审议预算报告,并安排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汇报,介绍重点项目上年度执行情况及下年度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听取代表审议意见。会后,汇总代表审议意见,交市财政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作为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汇报的重要内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聚焦决算环节

  推进项目绩效评价“透明化”

  坚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2020年,提请市委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部门预算以及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在市人大的持续推动下,市财政在决算环节初步建成了单位自评价、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报告制度。每年,会同市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年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报告随同决算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2021年纳入绩效评价的12个项目,6个评为“优秀”,6个评为“良好”,揭示问题45个,提出意见建议52条。2021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绩效评价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一方面,要求市财政及各预算单位在公开预决算的同时,同步公开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监督,形成信息公开对绩效管理的倒逼态势。另一方面,强化绩效运行实时监控,在人大预算联网系统中开发绩效监控功能模块,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上传绩效目标、资金分配、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核实,提出纠偏意见。

  

  聚焦运用环节

  推进评价结果运用“实质化”

  打通“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链接。着力推进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对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及时清理退出。2021年,市财政部门通过对全年881个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调减预算9.22亿元;对2020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汇报的13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开展结果运用,其中8个项目调减预算4863万元,3个项目因支出范围增加调增预算2.06亿元。充分发挥绩效审计监督作用。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规定》,把开展绩效审计监督单独成篇,构建绩效审计监督工作机制,要求审计机关制定中期绩效审计规划和年度绩效审计计划。同时,市人大每年选择4至5项社会关注度高、资金量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交审计机关专门开展绩效审计。市人大在全面梳理分析绩效审计报告的基础上,精准定位突出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强化跟踪监督,对涉及违法违纪的,及时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加大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力度。坚持党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工作考核,形成约束机制。2020年,提请市委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554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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